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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路街道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8日

    为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坚持依法行政,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江川路街道2025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三)《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五)《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六)《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
    (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
    (八)《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
    (九)《闵行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十)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原则、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着力从源头上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属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梳理,分级分类,列出清单,对列管的258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三)主要任务    
    1.日常检查。辖区内共有294家危化及工贸行业企业(区应急局纳管36家),其中红色企业2家(均由区应急局纳管)、黄色企业247家(区应急局纳管17家)、橙色企业38家(区应急局纳管13家)、蓝色企业7家(区应急局纳管4家)。对辖区内橙色、黄色、蓝色企业每年开展1次监督检查,推动落实 “综合查一次”。
    2.专项检查。根据阶段性、季节性及重要节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上级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安排专项监督检查,主要对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电气线路等事故多发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3.联合检查。根据街道党政领导“一岗双责”的要求,每年组织党政领导、部门参与联合检查。
    三、监督检查的内容
    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从《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所列监督检查综合事项和重点事项,以及《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列项目选取抽查内容。执法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执法检查时,应按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开展。督查、巡查、跨部门联合检查等非计划检查,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
    四、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一)做好本辖区内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查处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善后工作。
    (二)做好对大厂、园区、空置厂房的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把招商出租环节,坚决杜绝将厂房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
    (三)根据本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项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将行政检查内容和信息登录到“闵行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落实执法信息报送制度,促进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五、监督检查的方式和要求
    检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查阅资料记录、现场检查等方式,监督检查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根据专管员名单,监督检查应不少于2名,专人专管,可视情况组织专家参与检查。
    (二)检查情况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并由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本部门权限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排除或限期整改。对整改指令需要复查的,应在指令期限到期后1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并制作复查意见书。
    (三)监督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闵行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当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依法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移送至其他部门。
    (五)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对检查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确保监督检查计划的全面实施。
    (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权威地位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附件:江川路街道2025年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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