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江川路街道实际,编制江川路街道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三)《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实施意见》; (四)《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五)《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意见》; (六)国家和本市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下沉街镇应急管理领域事项,科学合理安排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范围和数量,有机统一“抓重点”与“全覆盖”,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强化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检查与安全生产管理队伍指导巡查相衔接、街镇普适性监督检查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性执法处罚相衔接,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模式,显著提升监督检查质量和效能,坚决守牢江川路街道生产安全底线。 (二)主要任务 1.突出检查计划的统筹和衔接。聚焦市政府下沉街镇的应急领域1项行政检查事项所涉及的59项检查情形,整合国家、市、区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要求,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查一次”。聚焦实体型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做好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的衔接。 2.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排摸。持续推动辖区内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和基本情况的排摸梳理,按照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涉及重点检查单位的及时向区级应急管理部门报送,非重点检查单位及时增补进街镇检查对象库,持续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标签,严格把控安全风险监管措施。 3.与巡查指导帮扶协同开展。树牢“以服务促监管”理念,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可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行业专家等,同步开展指导帮扶,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4.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于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加强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沟通联系,经研判确需执法处罚加以惩戒警示的,及时整理相关违法线索、执法文书和初步采集的证据材料,书面报告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并协同做好督促整改闭环等工作。 5.落实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和重点时段管控。结合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两会”、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配合区级部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监督检查的方式、事项和对象 (一)检查方式 按照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使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化系统、运用“检查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二)检查事项 按照《上海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首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在现场监督检查时,对照该事项涉及的检查情形,逐一确认各检查要点是否符合,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对高频检查情形逢检必查,对中频检查情形精准检查,对低频检查情形无事不扰。 (三)检查对象 街镇应急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工贸行业为主,排除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重点检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动态更新街镇检查对象库,按照街镇检查对象库开展有计划抽查,抽查比例100%。原则上,对同一单位1年有计划检查一般查1次,有特别需要的不超过2次。 四、监督检查安排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全年有计划检查238家次。每月实施进度安排详见附件1。 1.与区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联合检查(10家次); 2.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联合检查(10家次); 3.单部门检查(218家次)。 为确保全年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将根据实时统计分析情况,对季度、月度计划动态调整。
附件:1.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安排表 2.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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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路街道2026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