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年江川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9年1月30日

2018年江川路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情况汇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江川路街道党政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闵行区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街道办公室,联系电话:64303041,地址:鹤庆路258号,邮编:200240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公开形式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应解读等,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涵盖建设项目、民生政策、服务信息及行政任职等。

一、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街道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通过闵行区政府网站公开。

二、     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     政府新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度,街道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四、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街道政府机关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0件,发生针对本街道政府机关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0件。

五、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街道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在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一是应进一步加强对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准确;二是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载体,为居民查询和了解政府工作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2019129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办事处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4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4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0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0

4.信函申请数

3140

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0

1.按时办结数

3210

0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75

单位负责人:吴敏华

审核人:张建新

填报人:束文静

联系电话:64303041

填报日期: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