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办公室,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居民区:
经研究,决定:
黄婵同志任江川路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江川路街道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胡龙同志任江川路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江川路街道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