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浦锦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34783016)。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浦锦街道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工委统一领导、办事处主抓、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专门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公共查阅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政策文件。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3条,政务信息208条。未制作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规章。 (2)规划计划。公开各类规划1条。 (3)统计数据。公开本年度统计经济指标信息1条。 (4)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38条,无相关行政强制处罚决定信息。 (5)财政信息。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信息20条。 (6)政府集中采购。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41项,采购总金额205207922.62元。 (7)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8条。 (8)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方面。相关政策、措施可通过“上海闵行”门户网站相关委办局页面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政务公开创新上还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在工作亮点上下功夫,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存在部分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专业水平需继续提升等需要改进的问题。三是在信息公开渠道载体方面还不够丰富,需进一步挖掘现有信息技术潜力。 (二)改进情况 下一阶段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公开意识。切实把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提高学习的实效性。二是利用好现有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三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以及市、区2025年度工作要点,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加强四方面工作: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二是拓展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提升政策公开服务水平。四是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五是全面落实监督保障工作。 (二)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2025年街道办事处收取信息处理费用为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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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锦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5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浦锦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