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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卫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4月9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闵府办发[2015]8号)通知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金卫红同志兼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科(抗震办)科长;

何月秀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章春洪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党群科科长;

赵云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科科长;

陆国华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

丁建兴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室主任;

吴存国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大工程推进科(办)主任科员;

黄慧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质量安全监管科副主任科员;

范丽丽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大工程推进科(办)副主任科员;

吴湧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重大工程推进科(办)副主任科员;

叶茂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科科员;

傅振华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科(抗震办)科员。

以上人员任现职务时间自2015年1月起算,原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任命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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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