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属基层单位,行业骨干企业: 为贯彻落实1月27号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2.31”外滩陈毅广场拥挤踩踏事件教训,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我区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能力,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现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管理意识 应急预案是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急保障的重要依据,对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本区交通行业安全和稳定,促进交通行业健康平稳发展具有巨大作用。委属基层单位及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职能范围,组织专门力量,严肃认真的对现有预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注重学习和掌握应用,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业安全运行。 二、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夯实应急处置工作基础 应急预案是应急工作的行动方案,委属基层单位及相关企业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领域上全覆盖”的要求,及时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要按照《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上海市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14〕1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针对到期的应急预案或没有以正式文件出台的应急预案,应尽快编制修订出台。若因预案缺失或失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三、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工作 各类应急预案的牵头部门(单位)是应急预案实施的主体。区交通委总体预案的责任主体是区交通委安委办,区交通委专项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是委属基层单位,相关企业是本单位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如下: (一)区交通委负责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配套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监督所属行业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工作;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二)委属基层单位负责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与区交通委配套的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具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三)相关企业负责排查、治理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突发事件风险,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企业的应急预案,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工作。 四、加强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实效 应急预案演练是锻炼应急队伍、检验完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活动,建立依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的制度,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按照《实施办法》规定,专项应急预案、基层应急管理单元应急预案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在活动举办前至少进行一次检验性实战演练。二是要有针对性的加强高风险地区、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应急演练。三是要强化应急演练总结评估,提升应急演练质量,促进预案的修订完善。四是要结合实际需要和财力,切实做好应急队伍、装备、通讯、交通运输等保障工作,满足应急处突需要。五是要督促危险货物运输、地面公交、省际客运等行业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五、强化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熟练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启动程序是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重要标志,各单位要加紧学习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和运用应急预案。一是通过编发培训材料、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桌面推演等方式,对与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成员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进行培训。二是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开放。 委属基层单位及相关企业要按照应急预案的管理要求,加强应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不但要解决预案“有没有”的问题,更要解决“会用不会用”的问题。要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形势,将涉及地面公交、出租、省际客运、港航码头以及危险物装卸、运输、储存、汽车维修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急预案检查一次,切实把应急预案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015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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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交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交通行业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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