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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闵行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日

 

 

 

闵建管〔2020〕85号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

印发《闵行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委审批科、区建管所、区受理中心:

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闵行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闵行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规定

(试行)

 

为加强闵行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抽查的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部令第51号)和《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20〕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职责分工

(一)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审批科(以下简称“审批科”)

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以下简称“建管所”)

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及抽查工作。

具体负责承办建设工程消防现场竣工验收、消防竣工备案、消防竣工备案抽查工作及资料归档工作。

(三)区建设受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中心”)

负责本区建设工程消防窗口咨询收件工作。

具体负责承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竣工验收的收件和消防业务咨询。

二、办理流程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一般类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5个工作日)

收件(消防窗口)→审批科受理→审批科经办(2个工作日)→审批科技术复核(2个工作日)→委领导审定(1个工作日)。

审批科负责出具设计审核意见。复杂装修项目应经专家咨询评审流程。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特殊类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特殊类装修工程需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技术咨询及行政协助

审批科负责在联审平台、行政协助平台出具消防设计意见(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特别复杂项目除外)。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个工作日)

符合备案条件的项目由建管所审批,出具备案凭证。

收件→受理→审核→备案(1个工作日)。

2.装饰装修工程消防验收(5个工作日)

收件(消防窗口)→审批科组织建管所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4个工作日)→委领导审定(1个工作日)。

建管所负责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复杂装修项目应经专家咨询评审流程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验收

1)提前查看服务(12个工作日)

建管所收件、受理(4个工作日)→建管所现场提前查看服务(5个工作日)→建管所审核并出具初步意见(2个工作日)→委领导审定(1个工作日)。

2)综合竣工验收(12个工作日)

受理中心收件、受理(4个工作日)→建管所现场验收(5个工作日)→建管所审核并出具意见(2个工作日)→委领导审定(1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资料移送

消防设计收件由受理中心负责流转移送。竣工验收资料由建管所负责流转移送,并做好消防验收档案工作。

(二)平台操作

1.建管所负责平台录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2.建管所负责平台录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意见。

3.建管所负责联审平台上消防验收项目的资料补正告知及补正接收。

四、其它

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现有法律法规及标准执行。

2.本规定由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闵行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过渡期间)管理规定》建管201977号自行废止。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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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