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本区政府投资类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进行分类管理的通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相关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政府投资类(含财政预算资金,国有、集体资金等)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工作效率,根据《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闵府规发〔2022〕6号)、《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管理实施细则》(闵建管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自2026年7月1日起对相关工程承发包实行分类管理: 一、工程投资额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相关部门或街镇依据本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承发包;工程投资额50万元(包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承发包仍按原流程在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系统进行承发包。 二、区属国有企业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相关国有企业依据本企业内控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承发包;工程投资额100万元(包含100万元)-200万元(不含200万元)的项目仍按原流程在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系统进行承发包。 三、各相关部门或街镇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需符合公平竞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包、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询价、直接发包等形式。所制定的内控管理制度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送区建设管理委备案后实施。 各相关部门或街镇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可与区建设管理委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联系人:杨惠林,联系电话:13301701199、64982705)。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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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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