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管联〔2021〕3号 签发人:周胜春
关于加强闵行区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 安全管理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委办局,各燃气企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本市防范治理违法占压燃气管道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建设联[2016]992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沪建设施[2020]55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本区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运行安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原则 按照“企业为主、属地监管、行业指导、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和燃气企业共同参与的共治架构,加强对防范治理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形成区内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职责分工 区建管委负责本区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建立考核监督机制;牵头相关燃气企业持续推进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更新改造工作,滚动编制更新改造计划。区综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区房管局负责配合推进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更新改造工作。对实施老旧住房综合改造的小区,将年度计划及早通知区建管委,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物业企业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配合推进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更新改造工作。对实施雨污水改造、二次供水改造的小区,将年度计划及早通知区建管委、区房管局,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规范施工。 区应急局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督促重大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占压项目治理。 区城管执法局(区拆违办)负责指导对占压燃气管道违法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查处。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街镇(莘庄工业区)区域内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落实本街镇(莘庄工业区)燃气管理部门、房管、水务、安监、城管执法等管理部门、拆违办的职责;配合开展本街镇(莘庄工业区)燃气管道安全保护群防群治宣传教育工作。 燃气企业严格履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规定的各项职责,落实管道保护的主体责任,承担对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安全隐患的发现、整改和报告责任;做好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隐患管道更新改造方案设计、施工管理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加强燃气管道的标志标线,落实对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宣传教育职责;开展应急培训,落实工作职责,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 三、管理机制 (一)发现报告机制。燃气企业应进一步强化对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的日常巡检,1年2次进行常态化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管道保护能力建设,准确掌握管道沿线动态,设立燃气管道隐患举报电话,提高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隐患的发现能力和处置能力,发现在燃气管道上进行违法搭建的行为或已经建成的违法占压建筑,应立即予以劝阻制止或告知当事人相关情况,并对燃气管道采取保护措施,确保燃气管道安全,同时在2小时内向相关街镇(莘庄工业区)和区城管执法局(区拆违办)书面报告,24小时内向区建管委书面报告。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网格巡查员发现在燃气管道上违法搭建的行为,应当立即进行劝阻,并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向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城运中心报告,并由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城运中心将案件及时派遣至城管执法部门(拆违办)进行处置。 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发现居民住宅小区内违法占压燃气管道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相关街镇(莘庄工业区)和区城管执法局(区拆违办)进行查处。 (二)认定查处机制。对违法占压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事件的认定、执法查处流程,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建管联[2014]547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本市防范治理违法占压燃气管道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建设联[2016]99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并由燃气企业到场提供技术支持。区建管委、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拆违实施部门、燃气企业共同参与违法占压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整治验收。 (三)现场交底机制。在每年实施老旧住房综合改造(涉及地下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与燃气公司做好沟通、交底工作,燃气公司根据施工改造计划加强现场燃气管线监护工作。 (四)督促检查机制。区建管委根据有关规定,对燃气企业不履行及时发现、劝阻和报告责任的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由区建管委牵头,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未按照要求落实违法占压燃气管道防范治理职责,对违法占压查处治理不彻底等情况进行督查;将各街镇(莘庄工业区)以及燃气企业在违法占压燃气管道防范治理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定期报送区政府。 对于居民住宅小区内实施改造工程项目等原因造成的燃气管道占压,可参照违法建筑占压燃气管道治理的相关措施,由发现单位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认定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巩固和完善区、镇两级分工管理体系,区建管委加强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燃气管理部门的指导,做到重大工作集中部署、重要问题集中研究、重点措施集中落实,强化区、街镇(莘庄工业区)协调、统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规范燃气管理工作,保障燃气供应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形成长效管理。 (二)针对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60个小区、132处燃气管道被占压点位,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占压整治经费,并按照2021-2022年改造计划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力争提前完成。 (三)燃气企业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各项隐患燃气管道改造计划,建立要素齐全的隐患排查台账,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做到隐患排除。同时,按照《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GB/T50811)的要求,建立安全评价机制,持续开展自查自纠,不断完善企业运行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附件:闵行区部分老旧居民住宅小区户外地下隐患燃气管道2021-2022年改造计划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闵行区水务局 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闵行区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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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闵行区居民住宅小区户外燃气管道安全管理的意见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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