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管〔2020〕56号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推进2020年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工作 责任分工的通知
区建管所: 根据《上海市住建委关于开展2020年推进建筑绿色发展工作评价考核的通知》,为落实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项责任,特制定我委2020年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工作的责任分工。 一、工作内容 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建筑材料、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等推进工作。 二、职责划分 区建管委市场科负责牵头,研究政策制定、各项抽查及与其他委办局的协调等工作;区建管所负责细化配套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现场监管落实等工作,具体详见《2020年推进建筑绿色发展工作评价考核评分及责任分工表》。区建管所由质量科牵头,各分所落实具体日常工作。 三、考核目标 考核采用量化评价方法,基础项100分,加分项10分,总分110分。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分及以上~90分以下;合格:60分及以上~80分以下;不合格:60分以下。本年度考核目标确保良好,争取优秀。 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包括:发现应做未做绿色建筑的;发现应当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未安装用能分项剂量装置并联网的;未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的;发现应做未做装配式项目的;发现使用应备案未备案建材和使用禁止限制建材的项目。 四、工作要求 区建管委相关责任科室和区建管所应加强日常管理,注重日常资料和文件的积累。2020年10月底前完成考核自评和工作总结报告。年底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作总结,提供市住建委考核组各类文件材料和工作资料,并提供备查资料台账。
附件:2020年推进建筑绿色发展工作评价考核评分及责任分工表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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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2020年建筑领域绿色发展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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