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收和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准备措施。现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动公开 (1)做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并配相关政策解读。 (2)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础信息。 (3)及时公示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4)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 (5)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流程的公示。 (6)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公示。 (7)及时公开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情况。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极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委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注重政策文件宣传的时效性,做到第一时间转发、印发政策文件,及时更新信息,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通过“闵行建管”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监督保障 畅通公众参与政府事务渠道,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管理服务对象的监督,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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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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