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管联〔2020〕2号
关于印发《闵行区“文明在工地 创全齐发力”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是闵行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的关键之年、决胜之年,为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闵行建设工地实际,特制定《闵行区“文明在工地 创全齐发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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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闵行区水务局
闵行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2020年6月30日
闵行区“文明在工地 创全齐发力”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0年是闵行区争创“全国文明城区”的关键之年、决胜之年,为全面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全”工作总体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创全”各项工作,结合闵行建设工地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在工地 创全齐发力”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在工地 创全齐发力”专项行动,确保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工地围墙(挡)公益广告设置达标率100%,提升重要区域、重点点位建设工地围墙(挡)公益广告设置标准和水平。紧抓“创全”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总结完善文明工地评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闵行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根据闵文明办〔2018〕9号文件精神,区文明办、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为成员单位,组成建设工地围墙(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工地围墙(挡)公益宣传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区级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建设工地围墙(挡)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开展范围 (一)限额以上有围挡的在建土建、装修工程(责任单位:区建管委); (二)有围挡的在建市政交通重大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委); (三)有围挡的在建水务工程(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四)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有围挡的土建、装修工程(责任单位:属地街镇、莘庄工业区); (五)有围挡的收储土地(责任单位:属地街镇、莘庄工业区,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 (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牵头负责、区级职能部门配合协调的市级单位监管的有围挡的各类工程项目。 四、具体措施 (一)辖区一般区域施工现场围墙(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重点区域(虹桥商务区等)施工现场围墙(挡)高度不低于2.5米。围墙(挡)应采用彩钢夹芯板、砌体或其他能满足强度要求的硬质材料,围墙(挡)材料应满足硬度和耐燃性要求。 (二)围墙(挡)外立面符合设置广告要求,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性广告设置面积不应低于围墙(挡)外立面总面积的30%,且必须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公益广告应在围墙(挡)外立面均衡分布,不得扎堆;同时围墙(挡)设置应挺直、整齐划一、围墙上清洁无乱张贴、无小广告,完好无破损;工地门口有冲洗装置,门口整洁无积水。 (三)各类脚手架或外露性临边安全防护构架的外立面应使用绿色密目安全网或开孔型绿色不透尘安全网布封闭围护或包裹,严禁使用彩条布以及其他不符合强度要求的塑制材料作为施工工程外立面围护或围墙(挡)。 (四)对“创全”重要区域、重点点位的围墙(挡)要提高设计标准,围墙公益宣传展示要与周边环境相适应。 五、目标要求 (一)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区水务局、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建设管理部门应从施工许可证发放伊始,即对纳入监管的建设工地围墙(挡)设置进行把关,确保获取施工许可证项目围墙(挡)符合“创全”工作要求。 (二)区级职能部门或街镇管理部门应对纳入监管的工程开展施工过程监督,须将围墙(挡)设置列入日常巡查主要工作之一,对项目围墙(挡)专项核查并记入巡查台账。 (三)围墙(挡)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工地限制申报文明工地、优质结构等“创优”工程项目。 (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区内的建设工地围墙(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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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文明在工地 创全齐发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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