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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2月18日
  • 索引号:SY70001002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和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4-02-18
  • 发文字号:闵建管〔2024〕17号
  • 发布日期:2024-02-18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建管〔2024〕1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2月18日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本区建筑工地即将进入节后复工阶段,进一步筑牢工地安全防线,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现就加强本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做好复工安全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高度重视节后复工阶段的安全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做实做细安全保障措施,做到人员教育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销项全覆盖。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对承建项目的节后复工条件进行层级督导检查,按要求配备配齐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确保节后复工期间施工安全管理。

严格开展安全检查

各项目工地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时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做到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准备到位。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开工条件、危大工程防护措施、高坠预防、起重机械、临电、消防等为点,对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未经自查合格不得开复工。

严格工地消防安全管理

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工地消防安全责任,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办公、生活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消防应急疏散标志、照明、通道设置符合要求。切实执行动火许可监护,强化氧气乙炔气瓶的贮存、使用安全管控。

四、严格工人安全教育和健康管理

参建各方要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进场安全教育,未经重新进场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高处作业人员作业资格的巡视抽查。认真做好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杜绝超龄用工。按照《关于做好本市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沪建质安联〔2023〕471号)要求,落实务工人员健康管理工作

、严格复工复产安全监督

建管所要认真抓实监管责任,全面掌握工地复工情况,加强复工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复工安全检查审批程序,适时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关于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市安质监总站年度安全监管重点整治重点等,从严进行监督执法,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或发现明显降低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从重查处。结合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预防高坠、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制、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务工人员健康管理文件的宣贯落地,同时提醒督促项目工地严防赶工期、抢进度现象,严防超定员、超强度加班带来的安全风险。

建管所按照市安质监总站要求建筑工地复工动态情况同步抄送质安科。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21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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