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70001030
-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和管理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01-21
- 发文字号:闵建管〔2025〕11号
- 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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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结合上级部门关于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重点时段安全文明施工管控要求,扎实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现将相关情况具体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巡查开展情况 2024年度工程巡查工作从3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开展了“双随机”日常巡查、春节后复工复产专项督查、安全排查专项行动、进博会专项巡查以及重点关注项目指定巡查。全年共巡查在建工程51个(公共建筑22个、居住建筑13个、其他建筑16个),总建筑面积537.50万平方米,总工程造价290.58亿元,涉及建设单位48家、施工总承包单位43家、监理单位35家,共出动巡查271人次。另配合市级部门巡查4个项目(1个公共建筑、3个居住建筑)。 (二)行政处置情况 1.行政措施单:开具整改通知单39份,开具率76.5%;开具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15份、暂停施工指令书5份,两者合计开具率39.2%。 2.行政处罚:实施行政处罚36起,其中处罚参建单位13起、相关责任人23起,处罚率70.6%,共处罚金74.97万元。 3.项目负责人记分:项目经理共记19人次57分,记分率37.3%;总监理工程师共记5人次8分,记分率9.8%;甲方负责人共记1人次24分,记分率2.0%。 4.市级巡查处置:开具整改单4份、暂缓单2份、项目负责人记分8人次16分。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执行执法程序,严谨规范开展巡查 参照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巡查工作手册》和组织实施模式,按照执法告知、了解情况、分工检查、汇总讨论、现场点评的流程实施现场巡查,执行事先亮证执法、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当场反馈的要求,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做好工程巡查信息记录,建立档案资料,专人保管留存。对巡查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住建部第55号令)和本单位行政处罚管理要求,做好立案调查、行政审批、预先告知、决定执行和结案归档,过程中加强时间把控和动态跟踪,提高办案效率。 (二)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坚持良好工作机制 在日常巡查上,充分运用闵行区“互联网+监管”平台,不定期导入项目清单,随机抽取巡查项目。依托该平台,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巡查工作。运用“闵行建管”微信公众号和区建设管理委政府官网,认真落实月度巡查情况公示和半年、年度巡查情况通报,做实信息公开。巡查过程中,向项目参建各方发放廉政信息反馈表,由纪检监督员负责回收、拆封和检视,落实社会监督。24年共发放廉政信息反馈卡120份,未有反映工程巡查人员廉政问题的情况。 (三)强化专业力量运用,加大行业监管力度 按照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2024 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审验)管理工作要点》(沪建质安〔2024〕139号)以及年度相关监管工作重点、整治重点等要求,及时更新委工程巡查成员库,选取各条线专业人员参与巡查,在强化现场巡查深度的同时,又促进交流互学。坚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查,开展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抽查检测,2024年共检测塔机18台、升降机12台、吊篮8台。 (四)做实巡查重点事项,实现量化统计分析 参照市工程巡查重点事项检查表,落实区巡查一工程一套表,清单化、条目化实施现场检查,提升现场检查的规范性和针对性,同时对判定和问题情况逐项逐条作记录,实现量化统计,促进薄弱项的针对性监管,推动工程巡查的成果转化运用。 (五)精细筹划认真组织,全力保障重大活动 制定进博会专项巡查方案,结合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文明施工必查清单编制专项检查表,明确巡查重点。10月份对周边范围建筑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的项目和发现的问题一并进行量化统计分析,全力做好第七届“进博会”建筑工地社会管理和环境保障工作。 三、总体评价及相符率统计 (一)综合相符率
(二)质量方面
主要问题: PC结构:PC构件斜撑不规范、拆除程序不合规,装配式构件安装的首件首段验收记录流于形式、无具体内容。 钢筋工程:钢筋构造存在偏位,安装不牢固。钢筋复验报告缺失,局部钢筋构造与规范不符。 混凝土工程:混凝土试块制作和养护不规范,试块台账登记不完整,标养室管理不符合要求。 基坑工程:基坑局部放坡与方案不符且不符合规范,监理过程巡视不足。 材料进场检测:钢筋套筒、保温棉、螺栓、幕墙型材等检测报告未见或不全;钢结构检测资料未注明具体部位;缺少预制构件、门窗、防水等材料进场验收记录;部分防水卷材批号与质保资料不相匹配;幕墙花岗石建筑板材未在本市落实建材备案,复试检测线下进行未通过检测信息系统落实。 施工过程和现场管理问题:幕墙构架部分节点焊接不到位,屋面透气管外侧上翻防水卷材未设置抱箍,地下室后浇带梁底两侧未设置支撑;部分施工方案执行不到位,堆场设置、墙板钢筋间距、焊接质量不达标。 (三)安全方面
主要问题: 安全责任落实不力: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备项目安全主管,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分项目在高处作业、钢平台搭设等高风险作业中未按照方案执行,未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 危大工程管理不足:危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未按要求编制和论证,作业人员登记表记录不完整,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设施验收。预防高坠方案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部分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部分高空作业未使用安全带,存在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现场管理混乱:部分施工现场堆放材料不规范,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裸土未采取扬尘控制措施。现场电气设施管理混乱,临时用电未按阶段验收,部分电气设备未按要求检查。 设备安全隐患:大型机械方面,如塔吊、吊篮等设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塔吊标准节螺栓松动,吊篮安装不符合方案,部分吊篮涉嫌使用假冒组装套牌等情况。 (四)市场方面
主要问题: 管理人员配置和到岗问题:个别项目存在I类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专业分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现场管理人员、部分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等问题。项目负责人超出执业范围或长期不到岗,缺乏有效的现场管理和监督。 分包管理问题:部分项目存在分包单位作业期间无管理人员在场、分包合同未按要求报审及备案、劳务分包单位随意更换安全员且未履行报批手续等问题。 实名制管理不完善:实名制管理存在普遍不足,部分单位未按规定更新作业人员进退场记录,且部分作业人员超龄。实名制数据与现场实际不符等情况。 施工许可证和合规性问题:部分项目存在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的情况,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发包、不落实质量首要责任。 项目管理不合规: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三本台账”未按规范建立,施工现场门禁设施未有效使用,部分建筑垃圾清运合同未及时签订等问题。 健康管理不足:务工人员的健康管理存在不足,部分项目未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健康体检报告,个别体检报告涉嫌作假,且对有健康问题的人员缺乏跟进,未关注其用药和复查情况。 四、行政处罚或项目负责人记分的突出问题 (一)对参建单位的行政处罚 建设单位肢解发包;未经审图合格施工;施工单位未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无证施工;高处作业人员无证登高作业;未按规定开展危大工程专项巡视;日常安全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隐患问题等。 (二)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行政处罚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超执业规模标准执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岗履职;相关负责人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未按规定开展危大工程专项巡视等。 (三)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记分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总监未核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超执业规模标准执业;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审图擅自施工;肢解发包;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未正确履职被处罚;未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被区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开具局部暂缓施工单等。 五、明年工作打算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巡查工作 年初制定年度巡查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建筑工程巡查工作,做好质量、安全、市场经营行为的综合性检查工作。 (二)紧盯施工安全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建设单位安全首要责任的宣贯和处置,为安全保障多构筑一条有效防线;持续推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宣贯,强化工地隐患风险的辨识能力,促进安全管理。结合上级年度工作要点、整治重点等,加大针对性巡查深度力度,严肃追查参建企业和管理人员的失管失职问题,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三)坚持良好工作体系,提升巡查工作效能 坚持巡查制度,规范组织实施程序,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坚持量化统计和信息反馈,深化成果转化运用,促进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延伸宣传教育效用,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坚持从严执法,严厉查处行业问题,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廉政监督,保持内外双向监督,确保执法公正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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