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管初〔2018〕40号
关于七宝明强小学体育活动中心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关于报批七宝明强小学体育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由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工程位于闵行区七宝镇宝南路288号。基地建设用地面积30948平方米。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对校区内原体育活动中心进行改造加固。改造面积2323.22平方米。 二、工程设计 (一)本工程应按规划部门批复及意见执行。 (二)排水体制:室外雨污分流制,室内污废分流制。给水量计算标准:学生35升/人·日,教职工40升/人·日,生活污水不计绿化及不可预见水量,为给水量的90%。本项目不涉及雨水工程。应复核校区现有污水管道的承载能力,确保本次改建后污水排放安全。污水就近排入校区原有污水管网,不新增市政污水排放口。食堂设油水分离器,洗车点设隔油池、沉淀池。项目污、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三)本工程结构设计年限50年,结构抗震按7度设防,场地土类别为IV类。体育活动中心上部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轻钢屋面,基础采用桩基。体育活动中心改造后为专业教室及办公室,拟在原结构局部增设柱间支撑,并于13.26米标高处增设一层钢梁(仅用于安装吊顶),改造后其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并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C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改建后该房屋部分结构构件承载力不足,应进行加固处理。设计应根据改扩建工程的特点加强对原结构拆除及与新结构连接等各方面的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四)本工程设计应结合使用学校的意见。楼梯井宽度大于200mm处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所有功能房间均应设空调用电电源和室外机平台等。应在每层设置饮水处。结合灯具和吊扇安装优化吊顶的高度,确保教室净高满足要求。 三、总投资及其他 (一)投资概算:74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615万元、其他费用92万元、预备费用35万元。资金渠道:七宝镇财政资金。 (二)有关管理、配套部门及专家评审的其他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研究、吸收。 四、项目实施主体 本工程由上海七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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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宝明强小学体育活动中心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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