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管初〔2018〕43号
关于浦江鲁汇基地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 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浦江鲁汇基地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由上海沪闵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位于闵行区浦江镇,东近牛肠泾、南至用地红线、西至用地红线、北至规划五路。基地建设用地面积4002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内容:新建1栋地上4层(局部三层)卫生服务中心主楼,1栋单层辅助用房,1栋单层门卫。新建总建筑面积4162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4130.7平方米。 二、总体设计 (一)总平面布置应按规划部门批复及意见执行。 (二)本工程在规划五路开设1处机动车出入口和1处消防出入口(不设进口坡)。 (三)本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位21个,皆位于地面,其中小型客车泊位19个(含充电车位3个),无障碍泊位2个。项目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38个。 (四)本工程排水体制:室外雨污分流制,室内污废分流制。项目的综合径流系数应严格控制在0.5以内。项目设1个雨水排放口,就近接入规划五路市政雨水管道。项目的日均旱流污水排放总量应严格控制在27.7m3/d以内。项目设1个污水排放口,就近接入规划五路市政污水管道。污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每个接口都要设污水专用检测井。 (五)本工程主楼暂按第二类、辅助用房和门卫暂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设计,其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暂定为D级。 (六)本工程规划绿地率不低于25%,其中集中绿地率不低于5%。 三、工程设计 (一)本项目结构设计年限50年,主楼为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辅助用房和门卫为标准设防。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场地土类别为IV类。项目各单体上部均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楼基础采用桩基、其余单体采用柱下独立基础。设计调整后,主楼、辅助用房在考虑偶然偏心规定水平力作用下的扭转位移比大于1.2;其中主楼2、3层平面有效楼板宽度小于该层楼板典型宽度的50%,以上不规则均应细化分析,并采取加强措施。 (二)本工程屋顶防雷平面图的屋面标高应与建筑专业一致,标高21米处两侧玻璃采光顶应采取合理、有效的防直击雷措施。太阳能集热板、无金属外壳或保护网罩的用电设备等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之内。主楼内庭院屋面四周应按GB50057-2010第4.3.3条的规定要求设计引下线。 (三)本工程中涉及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生活水泵房应与污染源保持10米以上距离,水泵房内应确保无污废水管道穿越,且水箱上方人孔与屋顶的距离不小于0.8米。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须另行报审。项目中的暗卫生间应作调整或设置机械通风设施。男、女公共卫生间内应设置蹲式便器。施工图设计具体按区卫计委审查意见调整优化。 (四)本工程属于民防结建范围,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五)有关安全疏散、防火分隔及防排烟、消防报警、灭火系统设计应按规范调整,相关节能措施应按规范落实,所有公共场所应按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 四、总投资及其他 (一)投资概算:3642万元,其中:建安费2704万元、其他费764万元、预备费174万元。资金渠道:根据闵府抄[2017]237号文件,市、区两级对于地上建筑按照6000元/m2予以补贴,超出部分由浦江镇承担。 (二)有关管理、配套部门及专家评审的其他意见,请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认真研究、吸收。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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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江鲁汇基地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6)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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