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扬尘污染情况监测,提高施工现场污染防控能力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建筑工地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沪建管〔2015〕23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在本区符合要求的建筑工地开展噪声扬尘在线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全区规定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噪声、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到2016年,实现全区规定范围内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全覆盖。 二、安装范围 (一)区域要求:2015年本区外环以内的中心城区,郊区城区和新城、大型居住区等符合条件的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二)种类要求:范围内的建筑工地不含:道路市政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三)规模要求: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外环以内中心城区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或施工周期大于7个月;大型居住区。 (四)阶段要求: 2015年1月1日起新开工建筑工地,到2015年1月1日还处于出土阶段或剩余周期大于7个月的建筑工地。符合上述要求的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三、资金来源及合格供应商 根据“谁污染环境,谁付费”的原则,监测系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在线监测系统合格供应商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并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要加强对监测系统工作安装的支持,加强与施工单位的配合,及时落实在线监测系统的安装。 (二)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加强对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的跟踪,及时协调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特此通知 2015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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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建筑工地安装噪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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