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管安〔2020〕6号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 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闵行区建筑施工领域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本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0〕520号)和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包干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本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营造节日期间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建筑工地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双节期间必须到岗履职,并每日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二、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必须明确公司副经理及以上级别负责人一名,担任本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包干负责人”,双节期间对在建项目开展至少一次巡查。 三、施工现场应加大安全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大型机械安全检查。严禁恶劣天气违规强行施工,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事故。强化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凡进入坑、池、罐、沟以及地下受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作业”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强制通风、空间检测、佩戴专用防护用具等安全措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四、区建管所双节期间将开展抽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到岗履职和企业责任包干负责人的带班检查情况,对于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或者直至10月8日无企业负责人包干检查的,一律停工整改,并对项目负责人实施记分处理。 五、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各建筑工地应于每日15:00前向区建管所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区建管所于每日15:15前向区建管委值班室、市安质监总站值班室报告情况。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生险情时能有效应对。 区建管委值班室电话:54426848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当前位置: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闵行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2日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