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管〔2018〕48号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 开展闵行区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倡导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411号文),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闵行区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现决定开展本区2018年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闵行区并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区管)资质,重点核查近几年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中无合同信息报送的建筑业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审查内容 按照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置标准》全面审查其资质条件,重点审查企业资质注册人员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三类人员是否达标。 二、审查工作安排 (一)审查方式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采取企业自查、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2018年8月5日至8月30日) 纳入抽查范围的施工企业可通过区建管委网站下载或闵行区建设受理服务中心资质受理窗口(莘东路505号5楼建管委)领取相关通知及其他自查材料,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2、审查阶段(2018年9月1日至10月18日) 被审查企业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和其他要求材料报送至闵行区建设受理服务中心资质受理窗口(莘东路505号5楼建管委)。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结合建设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及企业资质标准,对企业各项资质达标情况进行审查。对存在人员严重不到位和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行为的企业,将列入重点核查对象,并派出执法人员到企业实地进行现场审查。 三、递交材料清单 2018年闵行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附件) 四、审查结论 审查结论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对企业某项资质审查结论为不达标的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自企业签收《整改通知书》后起,限期三个月整改,并将该项资质状态调整为“整改”,在整改期内,企业暂停承接新的业务,不得申请资质增项、升级等事项。整改后,经审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参加审查的企业,发放《撤回企业资质事先告知书》、《撤回决定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质证书撤回手续。
附件:1、 2018年闵行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名单 2、 闵行区2018年动态核查企业自查情况表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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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闵行区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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