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建管〔2020〕45号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 闵行区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企业 :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建筑市场主体行为,倡导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事中事后动态监管工作,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411号文)要求,现决定开展本区2020年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及内容 (一)抽查范围 企业工商注册在闵行区,并取得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区管)资质,重点核查近三年未被抽查到的建筑业企业。 (二)审查内容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配置标准》要求,全面审查企业资质条件,重点审查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等有效人员达标情况。 二、审查工作安排 (一)审查方式 采取企业自查、网上系统信息核对、企业现场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方式。 (二)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3日) 纳入核查范围企业需前往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受理服务中心(闵行区莘东路505号上海市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五楼建管委窗口)领取通知及自查表格,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2.审查阶段(2020年7月5日至2020年9月18日) 纳入核查范围的企业将表格和其他材料交至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受理服务中心。受理中心工作人员收取材料后,根据规定,通过建设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和现场核查,对企业各项资质达标情况进行审查。 三、递交材料清单 1.2020年闵行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抽查情况表; 2.企业法人委托书。 四、审查结论 审查结论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类。对企业某项资质审查结论为不达标的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自企业签收《整改通知书》之日起,限期三个月整改,并将该项资质状态调整为“整改”,在整改期限内,企业不得承接新的业务,不得申请资质增项、升级等事项。整改后,经审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参加审查的企业,发放《撤回企业资质事先告知书》《撤回决定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质证书撤回手续。
附件:2020年闵行区建筑业企业资质抽查情况表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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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闵行区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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