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2024年度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5日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

发布《2024年度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闵建管联〔2023〕4号)要求,我委组织编写了《2024年度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2024325 

 

 

2024年度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规范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根据《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闵建管联〔2023〕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职责分工

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管委”)负责本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的申请受理、技术评审、部门联审、项目公示等工作。

二、申报条件

政府投资项目、已申请低能耗容积率奖励的项目和已从其它渠道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只能选择管理办法支持范围中的一项给予补贴。

三、申报要求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应符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复印件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一)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

资金申报单位应当为建设单位,可按整个项目或建筑单体进行专项资金申报。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图设计审查之前向区建管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专项技术方案。

4.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许可或证明文件。

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向区建管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专项技术方案及由区建管委组织开展的评审通过证明;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建筑设计总说明、超低能耗建筑设计说明及相关图纸、项目施工专项方案;

4.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5.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编制的超低能耗建筑专项检测报告;

6.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的超低能耗建筑专项使用说明书;

7.公共建筑项目需提交闵行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及数据上传表。

(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资金申报单位应当为建筑物所有权人(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可按整个项目或建筑单体进行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在受理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资金申报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资金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建筑产权证明或能证明建筑面积的其他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者其他竣工验收文件;

5.有效期内的绿色建筑标识证书;

6.公共建筑项目需提交闵行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及数据上传表;

7.业主与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的相关委托授权文件。

(三)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

资金申报单位应当为建筑物所有权人(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参与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当和建筑物所有权人(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共同作为申报单位。项目改造周期不得超过三年,改造前后业态调整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0%。资金申报单位应在项目实施前提交以下材料:

1.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资金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改造方案和技术分析报告。

资金申报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运行一年产生实际节能效果后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者项目竣工验收文件;

2.建筑产权证明或能证明建筑面积的其他材料;

3.闵行区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及数据上传表;

4.公共建筑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报告;

5.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必须明确改造项目设备设施费及其安装费,技术服务费不得超过设备设施费及其安装费的15%);

6.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适用于节能服务公司作为共同申报单位的项目);

7.业主与授权委托的使用人或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签订的相关委托授权文件。

(四)绿色施工示范项目

资金申报单位应当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按规范安装扬尘在线监控设施,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得发生死亡事故、施工扰民等情况。资金申报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资金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项目施工许可证;

4.项目绿色施工实施方案;

5.《绿色施工要素评价表》(详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DG/TJ08-2262-2018));

6.《施工项目绿色施工考核评价阶段能源资源及材料统计表》(详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管理规范》(DG/TJ08-2129-2013))。

四、申报程序

1.根据本文件要求,资金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区建管委。

2.区建管委对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对申报资料齐全情况及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对资金申报单位予以告知。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由区建管委通过确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节能量审核和财务审计。

3.区建管委、区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评审,必要时组织赴项目现场进行核验。其中区建管委负责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绿色低碳产业链的技术评审工作。区建筑业协会负责绿色施工示范项目的技术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小组由5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根据申报材料质量、技术应用情况、示范性和绩效目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对项目进行评定。

4.区建管委会同区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通过审查的项目,在区建管委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无异议的,列入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安排计划。

5.区建管委对所负责范围内资金申报相关资料按照审计要求整理归档。资金申报单位应严格履行有关合同条款,并接受相关的审计。

五、附则

1.本申报指南由区建管委负责解释。

2.本申报指南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受理部门联系人:涂       联系电话:64982706

 

附件:《闵行区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申请表》

 

留言

*姓名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验证码  

公众意见

咨询人 意见与建议 回复内容 提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