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现将《闵行区实施“健康卫士”行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健康卫士”工作制度 2、闵行区健康管理志愿者申请表
闵行区卫生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闵行区实施“健康卫士”行动方案 闵行区将建成一个经济、文化大区,为建立与之相匹配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管理系统,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干部群众的生命健康质量,拟在我区中“健康卫士”行动方案。 一、目的与原则 健康卫士行动是在一定的人群中开展个性化健康事务管理服务,按照“预防为主、服务为主、统一管理、自愿组合、医学伦理”的原则,从社会-心理-生物的医学管理模式进行全面的健康保障服务,有效地提高健康水平的一项长期工作。 二、对象 1、区政府局级以上(包括副局级)在职行政领导以及各委办局(正处级)担任正职领导岗位的人员; 2、区事业单位享受国务院津贴或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3、区属单位离休干部; 4、区属事业单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三、服务项目 1、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 2、开展健康服务和特定项目的体检; 3、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4、健康保健状况的咨询,常备、常用药物的指导; 5、提供个性化的就医指导。 四、组织体系 (一)管理部门 1、成立区卫生局健康卫士管理办公室。区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处理全区干部健康保健服务工作日常事务,协调和沟通各医院、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2、二级医院建立相应的“健康卫士”工作办公室,由业务分管院长负责,落实专人管理,开展区各有关委、办、局相关人员的保健、管理、服务工作,并负责健康卫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3、一级医院建立医院的“健康卫士”工作站。由分管院长负责,做好社区内的相关人员健康保健服务工作,主要负责辖区内离休干部的健康保健工作,并负责健康卫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二)人员保障 1、成立医院“健康卫士”专家小组。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有关专家组成医院“健康卫士”专家小组。 2、建立“健康卫士”志愿者队伍。由我区各一、二医院的具有注册执业医师、护师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自愿申请,经本单位和健康卫士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加入“健康卫士”队伍。 五、运作方式 1、以属地化管理为原则,结合本人的意愿,服务对象与健康卫士之间“结对子”。由健康卫士管理办公室为服务对象和健康顾问提供个人信息,进行自愿组合。 2、建立个人保健信息档案。在服务对象自愿的基础上由健康卫士为其建立个人保健信息档案。 3、形成长效的履新动态管理制度。凡是新任、新聘等符合“健康卫士”管理条件的人员,在办理组织、人事关系时,办理“健康卫士”联系卡。 4、建立报告、反馈制度。 5、建立会诊、转诊制度。 本方案自2004年4月起正式实施。 闵行区卫生局 二○○四年三月
附件1: “健康卫士”的工作制度 一、“健康卫士”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质量第一的原则 3、保证安全的原则 4、统一管理的原则 5、保守秘密的原则 二、“健康卫士”人员条件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热爱健康卫士工作。 2、医德高尚,服务态度和蔼热情,讲究文明礼貌,任劳任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3、有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保密观念强,不以工作之便向病人提出个人要求,不因个人目的对病人亲疏有别。 4、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具有良好的医学理论知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5、仪表端庄,作风正派。 三、“健康卫士”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人员施行责任追究制度。 2、对保健对象提供及时、周到、便捷、满意、高质量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 3、保持通讯的畅通,确保保健对象及时的得到“健康卫士”的服务。 4、及时准确的记录保健对象预防保健和医疗就诊情况。 5、对涉及非本专业的医疗情况及时和医院保健工作办公室联系,请相关人员提供医疗、咨询等服务。 6、健康卫士需要其他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需和保健工作办公室联系,由保健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 7、对保健对象的突发疾病和住院需及时向保健工作办公室汇报。
附件2 闵行区健康管理志愿者申请表
填表时间___________ 志愿者编号________
| ||||||||||||||||||||||||||||||||||||||||||||||||||||||||||||||||||||||
当前位置:
关于下发《闵行区实施“健康卫士”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闵行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5年10月14日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