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电话:021-64881046,电子邮箱:ws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闵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围绕本机关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做好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优化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全面推进本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工作 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1)2023年,我委通过闵行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80余件。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本年度未发布规范性文件; (3)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本年度对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了维护和更新;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年度未发布社会发展规划文件;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本年度未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一网通办”平台公开行政许可12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类别13项;公共服务8项; (7)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市“一网通办”平台公开相关信息; (8)财政信息:本年度公开绩效预算3条,专项资金3条,部门决算2条,部门预算2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2条,区级国有资金管理情况2条; (9)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项,采购总金额164.6万元,其中货物3.7万元,服务160.9万元。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政策信息可在“上海闵行”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查询;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策信息可在“上海闵行”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查询;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政策信息可在“上海闵行”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查询;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相关信息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政策信息可在“上海闵行”信息公开相关专栏查询。 2023年度无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事件,无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事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 准确适用《条例》和《规定》,精准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和答复期限。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精准了解申请诉求指向,减少争议率。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件,其中14件主动撤销申请,2件未补正申请,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予以公开的或部分公开的有22件。无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件。 继续做好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本年度共有1件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我委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范围的规定,明确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逐步增加主动公开内容。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开前发布审查和同步报送政策解读要求。本年度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8条。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修订2023版《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强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链条管理,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发布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1件。 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行政执法年度报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医疗广告审查等相关情况,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在“重点领域、医疗卫生”等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布公共卫生、医疗卫生、预防接种等信息,保障公民对与自身利益相关度高的政府信息的知情权。通过“健康闵行”微信公众号、新浪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积极宣传健康管理知识和工作动态信息。 5.监督保障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并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存在与原文未同步发布、简单解读等现象;多元化解读力度不够,解读形式不丰富、质量不高和效果不好等情况;对重大行政决策文件解读力度不够。 2.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存在单一征集形式,需进一步拓展征集渠道。 (二)改进措施: 1.提高政策解读能力。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开展专家解读、政策问答、动漫等多元化解读。加大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解读力度,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文件的疑虑点和关注点开展针对性解读。 2.拓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渠道。除政府网站外,还可通过政务新媒体、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问卷调查、书面征求意见等多渠道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及时发布本年度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决策目录设置链接公布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和意见采纳情况、决策结果和解读信息。通过闵行区政务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1次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参与涉及重要民生议题的审议。 (二)集成式发布。为进一步优化政策发布和执行效果,便利市民企业查找、获取政策,根据市政府要求,区政府部署,我委完成1条集成式公布文件。 (三)推进政府开放月活动。举办“打通中医药最后一公里”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30余位市民代表参加,带领市民实地参观,详细介绍闵行区标准化中医药特色服务站建设情况,让市民代表更直观了解闵行区中医药特色服务站建设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2023年,我委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 |||||||||||||||||||||||||||||||||||||||||||||||||||||||||||||||||||||||||||||||||||||||||||||||||||||||||||||||||||||||||||||||||||||||||||||||||||||||||||||||||||||||||||||||||||||||||||||||||||||||||||||||||||||||||||||||||||||||||||||||||||||||||||||||||||||||||||||||||||||||||||||||||||||||||||||||||||||||||||||||||||||||||||||||||||||||||||
当前位置: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