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闵卫发〔2023〕82号
关于成立闵行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 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区经委、公安分局、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区卫健委及各直属单位、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委《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3〕10号)、上海市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调整上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沪卫医〔2023〕55号)、《闵行区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闵卫发〔2023〕76号)等文件精神,现成立闵行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名单和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本通知,加强沟通和配合,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各项任务,协同做好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闵行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5日
闵行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一、闵行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以下简称纠风工作机制)职能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决策和部署,负责全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督促检查纠风工作机制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 重大问题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 二、纠风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工作架构 纠风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为:区卫生健康委、区经委、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共8个部门。 纠风工作机制的领导机构为纠风工作机制领导小组(附件)。区卫生健康委作为牵头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纠风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纠风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 纠风工作机制在区卫生健康委设立办公室,区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委党办、行政办、财务审计科、医政医管科、中医与科教科、公共卫生科、综合监督科、应急管理科、区医管中心、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负责同志为组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纠风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要求,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召开例会前应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 纠风工作机制例会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指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的精神;根据本区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并通报本区部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部署、督导、检查本区年度重点纠风工作。 纠风工作机制例会审议年度纠风工作要点,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参加纠风工作机制的有关工作,密切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纠风工作机制的作用。 四、纠风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为纠风工作机制的牵头单位,负责纠风工作要点的制定;对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纠风工作机制的日常工作;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经委负责大力扶持医药产业;积极引导全区医药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国产药品、医用耗材的生产供给能力;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发生的刑事案件;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纠风工作机制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审计局负责加强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采购的审计监督;按程序移送行风问题线索;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税务局负责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线索,组织部署开展检查;协调税务系统的相关稽查工作;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工作;加强药品、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执法;积极推动《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实施,引导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强化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医疗器械一类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合规性监督管理;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医保局负责持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督等;承担纠风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闵行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 联席工作机制领导小组
附件: 闵行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领导小组
职务 姓名 单位 组长: 黄陶承 区卫健党工委书记 杭文权 区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 金莉萍 区卫健党工委副书记 马应忠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兼任纠风 工作机制办公室主任) 蒋祚贤 区经委副主任 张 琛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任筱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邹旭华 区审计局副局长 蒋爱洁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顾 琼 区市场监管局副书记 李 强 区医保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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