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建立完善社会办医疗美容机构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对聚焦民生热点,对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易存风险隐患的医疗美容领域,开展业务有机协同、资源有效共享的跨部门综合监管。闵行区卫健委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闵行区社会办医疗美容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联合检查,具体计划如下。 一、检查对象 随机抽查闵行区社会办医疗美容机构35家 二、检查时间 2025年第二季度 三、检查方式 联合实地现场监督检查 四、检查频次 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五、检查内容 各单位根据各自条线职责开展检查。 (一)区卫健委 检查内容以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控、消毒隔离为主,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时该机构是否正常经营中,在明显处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 3.按照备案登记的医疗美容项目开展诊疗服务; 4.医师按照核准的执业地点、执业机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5.护士按照核准的执业地点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执业; 6.制定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并落实; 7.设置病案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历和病案管理工作; 8.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9.处方书写符合规范; 10.医师取得相应处方权,并有签名留样或专用签章备案; 11.按规定妥善保存和销毁处方; 12.抗菌药物使用符合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13.药师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14.建立毒性药物管理制度,毒性药物处方保存二年; 15.制定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法并组织实施; 16.医疗机构医废、污水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17.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消毒隔离工作开展情况。 (二)区市场监管局 重点检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违法违规发布广告行为:未经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在广告中宣传特定药品商品名称,宣传处方药及“毒、麻、精、放”等特殊处方药内容;使用广告代言人或者含有以患者名义推荐证明、使用前后对比证明等内容;以个人体验、消费评价、用户笔记等方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2.违法违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从不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医疗器械;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按照产品注册证规定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未严格毒性药品和麻醉药品使用。 3.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混淆、商业贿赂、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诋毁等。 4.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未明码标价,相关机构未执行政府指导价。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