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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闵行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双随机结果公示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闵行区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7日

2020年闵行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一、 随机监督抽查对象(被检查单位)

本次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要求对辖区内从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6家单位进行全覆盖。其中三级综合医院2家(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仁济医院南院)、二级综合医院2家(闵行区中心医院、闵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二级专科医院1家(闵行区妇幼保健院)、社会办医疗机构1家(上海百佳妇产医院)。

二、  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一)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

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三)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是否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三、  随机监督抽查依据(包括法律文件、标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办法(2016版)》等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方案的要求。

五、随机抽查结果(附表附后)

从检查结果看,6家医疗机构执业均较规范,机构、人员资质、科室设置均符合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母婴安全均高度重视,建立产科安全办公室,完善并落实产科安全制度,均能按照《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为孕妇提供全程系统保健服务。检查中未查见有超出其核准项目开展技术服务的情况;未查见使用未取得相关技术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情况;未查见有进行非医学需要的B超、染色体胎儿性别鉴定、代孕的情况;未发现有孕妇妊娠风险预警与医疗机构级别不符、擅自指导孕妇至指定的产前诊断机构之外的公司或医疗机构进行唐筛或无创DNA检查、在空白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等问题。

五、其他

根据国家、市卫健委有关2020年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相关规定,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817

 

 

 

附表

2020年闵行区母婴保健、计划生育

技术服务机构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检查

单位

被检查单位

抽查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否整改

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

上海交通大学仁济医院南院

抽查未发现问题

/

上海市第五人民医院

抽查未发现问题

/

闵行区中心医院

抽查未发现问题

/

闵行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抽查未发现问题

/

闵行区妇幼保健院

抽查未发现问题

/

上海百佳妇产医院

抽查未发现问题

/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4类。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