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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闵行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4月22日

2025年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立足预防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和排查整治,狠抓行业突出问题治理和执法,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完善突发状况应急处置体系,努力实现“一个坚决遏制、两个持续下降”目标(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两项数据下降5%),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上级决策部署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2.及时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上级部门各类安全生产会议、专项工作(行动)以及文件精神。

3.将安全生产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行业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委安全法制科、委党群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扎实推进治本攻坚工作举措

1.持续推进闵行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十大行动”,落实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

2.定期开展治本攻坚行动调度。

3.学习贯彻交通行业重大事故判定标准及解读文件,及时完善配套知识库、表现情形等宣贯指导材料。

4.持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回溯倒查工作机制,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和违法处理能力,举一反三,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履行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主要负责同志定期组织研判所辖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编制编写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帮扶指导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帮助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履行法定职责。

3.健全行业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受理、转办、核查、奖励等办法。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4.把安全生产作为执法工作重中之重,深入运用《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强化执法管理,推进精准执法,持续做好每季度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和公布。

5.运用警示通报、约谈曝光、挂牌督办、督导检查等手段,督促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加强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

(四)部署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1.根据市交通委整体工作部署在春运前、“五一”“十一”前后开展好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排查整治大载客量交通工具、大客流量枢纽场站、大交通量路段航段、危险货物集中储存场所、人员密集施工驻地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

2.健全完善企业自查、行业管理部门排查,交通委层级的抽查、巡查工作机制。

3.对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督促企业对于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整改。对于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部位要制定包保驻守和“一对一”专项帮扶指导工作方案。(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重大风险隐患管控整改

1.建立所辖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清单,“一项一案”制定具体风险管控方案。每季度逐项梳理所辖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变化情况,半年度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及管控措施情况。

2.每季度梳理汇总形成所辖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明确隐患整改时限、措施及具体责任人,照单逐条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动态清零,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风险防范

1.按要求开展交通行业关于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应对处置预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完善调整。

2.切实保障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所需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等,确保应急队伍力量齐备、应急资源充足有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会同气象、应急、公安等部门探索研究团雾、冰冻、积水等极端天气预警防范,全力保障路段设施运行安全。(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切实保障重点时段运行安全

(七)紧盯重点时段安全监管

1.结合行业实际细化完善本区交通行业春节、“五一”、国庆假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服务保障硬措施内容。

2.做好全国“两会”、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制定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分级包保、驻点盯防安全工作计划,健全重点领域安全管理措施。(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重点时段值班值守

1.提前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通过专题会议、印发工作通知、安全生产提示等部署重点时段的安全保障工作措施,加强重点时段预警调度、应急准备、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制度落实。

2.及时、准确、规范报告行业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加强对苗头线索跟踪调度,做好应急通信技术力量保障。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九)道路运输领域

1.开展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预警预防能力提升行动,从源头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2.做好旅游包车、客运班线车安全管理,推进10年以上老旧营运客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安全带规范使用,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3.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车船。

4.严格落实《关于上海市交通行业进一步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的涉及道路运输领域新行业新业态及部分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监管职责不明确的领域和环节监管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切实贯彻“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全链条安全生产监管原则,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与成效。(委交通科牵头,区交管中心、委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内河港航领域

1.加强船舶机电设备检查、船员实操能力检查和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加强桥区水域通航秩序监管,持续开展船舶碰撞桥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2.开展违规进入船舶危险密闭空间专项治理,治理人员密闭空间违规作业等问题。

3.持续加强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压实全链条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4.加强黄浦江上游、骨干内河航道等内河通航水域的安全管理。(委港航科牵头,区交管中心、委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公路领域

1.配合开展“百吨王”跨区域布控稽查行动,依托治超系统纠治货车严重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2.持续强化公路超载超限源头治理。

3.开展公路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提升公路基础设施抵御各类灾害风险能力的冗余度。

4.开展公路勘察设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重点强化勘察过程管理,提升复杂边坡、排水系统及涉水结构设计质量。

5.持续开展公路危旧桥梁(隧道)改造工程,实现公路新发现四、五类桥梁及时处置;公路一、二类桥比例达90%以上。

6.持续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2025年公路安全精品路建设工作。

7.按要求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委设施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1.开展公路隧道施工安全治理行动,整治擅自改变隧道开挖工法、不按方案施工、未进行动态设计等问题。

2.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防灾治理行动,加强施工驻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建设项目有效落实防灾避险执行条件。

3.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和竣工验收,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4.从严打击工程建设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5.推动平安工地规范化管理,推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化。(委规划建设科牵头,区重大办、委属基层单位配合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铁路运营领域

强化轨道交通、市域铁路运营保护区管理,实施“人防+技防”多样化巡查措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探索站点、轨道交通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机制。(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着力增强行业安全生产基础

(十四)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1.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全国交通安全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行业安全生产宣传。

3.以“责任主体谈主体责任”为主题,推进行业各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根据需要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4.深化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5.探索实施交通行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行业安全生产典型示范企业培树。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

1.深化智慧交通管理体系建设,构建覆盖行业监管、运行监测、综合监管等领域的智能化管理体系,提升交通运输治理效能。

2.完善驾驶员积分考评、货运车辆动态监管、企业档案信息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对运输资源的全生命周期管控。

3.优化交通运行监测系统,精准规划公交线路,提高出行效率。

4.通过智能化手段强化行业风险隐患管理能力,推动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5.推进智慧交通可视化建设。构建综合展示平台,整合多维度数据资源,直观呈现行业发展态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6.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优化资源配置,切实保障"智慧交通"管理平台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建完善行业应急管理体系

(十六)推动提升行业应急保障能力

1.及时评估交通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结合区交通委平台建设,同步完善委防汛防台数字化。

3.依托市交通委自然灾害风险对交通运输安全运行和服务保障影响分析研判报告和交通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评估报告,进一步提升区交通行业应急保障能力。

4.贯彻落实市交通委交通行业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5.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桌面推演,及时固化应急处置经验,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1.配合做好“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十五五”闵行交通行业安全发展思路举措,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破解难点热点问题。

2.积极推进韧性交通建设。

3.健全完善行业专家帮扶指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力量支撑安全发展。委安全法制科牵头、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深化跨部门、跨区域合作交流

1.强化与气象、公安、应急、自然资源、水务、农业农村、宣传等部门及有关单位之间的合作,深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处置协同。

2.配合落实长三角交通主管部门应急指挥系统互联互通,突发事件信息、应急资源数据共享机制的实施与落地。(委属基层单位、委机关相关科室、各街镇(工业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自身职责范围内抓好对上述工作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措施落地。有关工作要点推进情况请于6月、9月、12月中旬,将有关情况报委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