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闵行区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年度)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年1月28日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闵行区交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64986663,电子邮箱:cgjxx@shmh.gov.cn)。

1.主动公开工作

2022年以来,我委政务公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力促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切实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2022年制发公文类政府信息总数47条,其中主动公开43条,公开率91.4%。

2.依申请公开工作

坚持“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等各环节流程,及时受理网站、信函、当面提交渠道的信息公开申请。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联席会商及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并积极与区政府进行沟通,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对于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的信息主动告知申请人咨询渠道,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对于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相对人主动电话联系确认,告知信息公开申请时限和获取信息的方式,并提醒其注意收取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回执和告知书。2022年度共办结依申请公开4件。

3.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我委关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范围的规定,明确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逐步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规范意识,抓好平台的日常建设和维护,做好公开要素齐全,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到位、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频率。及时更新区交通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机构概况,全年公布重点工作、财务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定时更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交通委板块,并向区政府门户网站交通公告专栏及时公开公交线路新辟、调整公示和非法客运车辆限期接受处理公告等。同时,做好公开文件梳理归集工作。

5.监督保障

完善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及时调整工作人员,帮助各科室(单位)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积极参加由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7

行政强制

 1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文件解读数目不多,存在简单解读、二次解读少等现象。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面不够广。目前,政务公开的工作面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并且不断向政策解读、公众参与、重大工程建设等热点领域延伸,但在信息公开面上仍存在“面度不广”、“维度不多”等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各级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学习和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把好的经验进行固化,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开拓新思路、创造新办法,形成自身好做法。大力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政民互动,广泛运用图解、视频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信息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贯彻上级年度要点情况

我委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并发布我委年度要点,明确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组织开展8月份政府开放月活动,采用线下实地参观的形式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2、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