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梦、王珊珊、刘文: 你们提交的申请设立“上海乂加侨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2〕1号)、《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沪文旅规〔2024〕2号)的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区文化和旅游局审核后,同意设立上海乂加侨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儿童画、朗诵、少儿语言艺术表演、课本剧。招生对象:小学生。培训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1850弄1-6号1号3层3F-A02-1、3F-A02-2室。 希望你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诚信办学,为闵行校外教育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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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上海乂加侨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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