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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莘欣印刷厂股权无偿转让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8月27日

上海闵行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学:

你校《关于上海莘欣印刷厂股权无偿转让的申请报告》收悉。经教育局研究,批复如下:

一、区教育学院附属中学举办的上海莘欣印刷厂股权无偿转让给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闵行区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依据区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区教育局的推荐,由王欣荣同志担任上海莘欣印刷厂法人代表,原上海莘欣印刷厂陈志荣同志不再担任法人代表。

三、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做好移交工作并且做好工商变更手续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8827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学院、闵行区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莘欣印刷厂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8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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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