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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正式设立上海闵行区民办吴泾贝儿幼儿园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9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8195

 

吕佃涛、刘明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十号、上海市人民政府第23号令、沪府发【201794号文、沪府发【201795号文以及闵行区吴泾镇人民政府的意见,我局委托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对你们在我区举办“上海闵行区民办吴泾贝儿幼儿园”的设置申请和设园的筹备情况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和审核结果,现批复如下:

1、同意你们正式设立“上海闵行区民办吴泾贝儿幼儿园”。办园性质为民办幼儿园,幼儿园暂定为三级,一年后正式评估定级。办园类型为全日制,招收外来农民工同住的36岁学前子女。

2、你们要认真按照民办幼儿园的申办程序,履行一切登记注册、办证、收费备案等手续。

3、幼儿园必须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幼儿园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办好幼儿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81217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闵行区民政局、上海市闵行区物价局、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税务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闵行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12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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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