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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吉的堡兆悦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七莘路分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9日
  • 索引号:SY180001342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4-01-25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4〕4号
  • 发布日期:2024-01-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上海吉的堡兆悦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七莘路分公司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关于民办教育的政策规定,通过审核你公司提交的终止办学方案、董事会决议、清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经研究,同意上海吉的堡兆悦英语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七莘路分公司终止办学。

希望你公司在收到批复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终止办学的其他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412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1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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