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区对莘庄工业区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7月4日
莘庄工业区:
根据《关于完善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通知》(沪财预〔2023〕64号)、《关于下达2024年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市对区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沪财教〔2024〕35号),根据市教委明细清单,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教育区对莘庄工业区专项补助资金49万元,增加你单位2024年可用资金,并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本次下达经费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05 教育”,支出列“20509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具体项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专款专用。下达资金应专项用于推进本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项目列表附后。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加快预算执行。镇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确定的项目支出内容,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积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支出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严格按制度办事,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执行监管。镇财政和教育部门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落实情况的督导,及时通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导及时整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区对莘庄工业区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列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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