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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区对颛桥镇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第三次)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日

颛桥镇

根据《关于完善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通知》(沪财预〔202364号)、《关于下达2023年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市对区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沪财教〔202337号),现下达你镇2024年教育区对镇专项补助资金10万元。纳入2024年区对镇财力结算。本次下达经费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05 教育”,支出列“20509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具体项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专款专用。下达资金应专项用于推进本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项目列表附后。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加快预算执行。镇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确定的项目支出内容,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积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支出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严格按制度办事,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执行监管。镇财政和教育部门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及时通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导及时整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区对颛桥镇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第三次)项目列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241126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411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