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区对梅陇镇教育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年5月9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闵教字〔2018〕88号
梅陇镇: 按照我区进一步规范区镇财力结算相关工作要求,现下达你镇2018年区对镇教育专项补助资金779.42万元,支出列“205教育支出”,具体项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专款专用。下达资金应专项用于推进本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项目列表附后。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 二、加快预算执行。镇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确定的项目支出内容,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防止资金滞留积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在支出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科学管理,严格按制度办事,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四、加强执行监管。镇财政和教育部门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及时通报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导及时整改,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区对梅陇镇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列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财政局 2018年5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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