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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9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年1月23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4942010电子邮箱:jy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修订《2019年闵行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1.公文类政府信息。2019年度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53条,其中规划计划类4条、业务类141条、政策法规类8条。2019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条,对外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4条。制发党政合署文件8条,其中主动公开7条。

2.财政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度闵行区教育系统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决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等财政信息28条。

3.业务信息。主动公开2019年度教育概况、教育改革与重大决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与终身教育、民办教育、行政执法、招生管理、教育收费、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督导、后勤保卫、提案办理、政策解读等业务信息825条。

4.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信息9项,处理决定数量2585条。公开行政处罚9项,处理决定数量3条。公开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及其办事指南信息共59项,处理决定数量11415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4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8件涉及入学招生,2件涉及政策法规,1件涉及行政审批。在1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本年度已办理10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无法提供”2件,“其他处理”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

2019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1件,被纠错数0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和申请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行政办公室、法制科和各业务科室为成员。下设行政办公室(常设教育局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督促各部门保管、维护、更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受理和处理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规范公开流程。结合工作实际,梳理优化公开流程,健全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

(四)平台建设

本机关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在闵行区档案馆公共查阅中心提供教育信息查询。

本机关通过 “上海闵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闵行教育政务微博”、“闵行教育政务微信”及时发布教育重大决策动态、传递教育资讯和教育理念、解读教育政策、解答教育疑惑、处置突发事件。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258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9

0

114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0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6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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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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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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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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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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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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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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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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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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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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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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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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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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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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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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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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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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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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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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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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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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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七)总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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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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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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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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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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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基层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观念和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邀请市区专家开展学校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学校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让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学校教育管理的全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