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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2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21-64983660*1204,电子邮箱:jy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服务全局中心工作、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1.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3件。公开机构信息及下属单位信息12条、领导简介及人事变动信息67条、规划计划2条、统计数据1条、财政信息107条、重大行政决策1项、重点工作信息205条。公开行政许可7项,处理决定数量2157条;行政处罚7项,处理决定数量3条;无行政强制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及其办事指南52项。主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9件。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本年度办结20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0件、其他处理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发生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未发生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并发布2025年版《闵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闵行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闵行区教育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试行)》。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78条,重要政策解读19条。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设立教育局专栏、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开设闵行教育微博、微信,微博粉丝78.4万人,发布微博150余条;微信粉丝30.71万人,总发文数900余篇,累计阅读量190多万次。

5.监督保障

受理信访1215件、12345热线工单12290件、区长直通车94件、区政策留言板16;开展网上意见征求1次。2025年度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优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12.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个别政策存在应解读未解读问题,解读形式有待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整改应解读未解读政策。二是发布工作提示,在后续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提前部署并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三是拓展解读形式,积极开展处长(科长)讲政策、专家评政策、媒体看政策等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表三“本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 “(四)无法提供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共3件,其中2件以咨询告知;“(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2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围绕教育重点深化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坚持公众需求为导向,继续做好新增依据类政策文件“阅办联动”,实现从“看政策”到“用政策”一键直达。

二是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开展常态化政府开放日和政府开放月活动,扩大政府开放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完善政策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做好意见征集、采纳、反馈等工作。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质效。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坚持服务理念,主动跨前与申请人做好沟通,有效、准确回应信息获取的相关需求,防范和化解依申请办理矛盾。及时组织复杂、疑难申请的会商研判,加强信息公开告知书的法律审核,有效降低行政纠错。启动法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