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闵行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电话:021-54942010,电子邮箱:jy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1.主动公开工作 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件。未制发行政法规、规章。公开机构简介、机构职能、机构设置、下属单位信息13条,领导简介、人事变动信息75条。公开专项规划3条,各类计划3条。公开统计数据1条。公开行政许可9项,处理决定数量2544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及其办事指南96项,处理决定数量1037153条。公开行政处罚19项,处理决定数量0条。无行政强制事项。公开财政信息97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收费金额13593万元。公开政府集中采购4项,采购金额5791.36万元。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决策信息8条。公开教育重点工作信息343条。公开建议提案信息14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予以公开”16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6件,“其他处理”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受理行政诉讼1件,审结1件,被纠错0件。无行政复议。 3.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开前发布审查和同步报送政策解读要求。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74条,重要政策解读19条。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修订2021年版《闵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闵行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强化公开事项和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 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链条管理。制发《闵行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和《闵行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发布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5份。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设立教育局专栏、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设立闵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学校查询、学区查询、学费查询、招生简章、中考查分、招聘查询等服务。 开设闵行教育微博、微信,发布教育资讯、回应网友关切。微博粉丝78.6万人,累计发布微博5012条,处理留言投诉建议138条。微信粉丝17.06万人,累计发布推文705条。 5.监督保障 编制《2021年闵行区基础教育学校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指南》,指导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处理公众咨询5000余次;办理信访933件,已办结922件,愿意公开287件,已公开284件。开展网上征求意见、网上调查3次,征求意见及调查结果已公开。 获评2020年度上海市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评议“优秀单位”,继续做好2021年度评估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工作不足。本年度在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过程中,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市民代表、新闻媒体等相关方列席办公会议。 改进情况: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政策制订的渠道,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不断增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表三“本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 “(四)无法提供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共6件,均以咨询告知;“(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5件,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