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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年1月21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闵行区教育局行政办公室(电话:021-64983660*1204,电子邮箱:jyjxx@shmh.gov.cn)。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不断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

1.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1件,现行有效2件。公开机构信息及下属单位信息12条、领导简介及人事变动信息58条、规划计划3条、统计数据1条、财政信息71条、重大行政决策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重点工作信息231条。公开行政许可9项,处理决定数量3459;行政处罚6项,处理决定数量0条;无行政强制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及其办事指南61项。主办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40件,已结案的均全文或摘要公开。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予公开”2,“无法提供”8件,“其他处理”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2024年版《闵行区教育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闵行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12条,重要政策解读13条。发布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信息1条。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设立教育局专栏、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设立闵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学校查询、学区查询、中考查分、教师招聘、校历查询等服务。开设闵行教育微博、微信,微博粉丝78.4万人,发布微博170余条;微信粉丝27.82万人,总发文数900余篇,累计阅读量260多万次。

5.监督保障

办理信访978件、12345热线10441件、区长直通车97件、区政策留言板45;开展网上意见征求1次、网上调查2次。

获评上海市各区教育局政务公开评议“优秀”、闵行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优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9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民互动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一是通过网上调查、征求意见、网上公示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二是丰富政府开放活动内容,展示阳光政府形象。三是推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扩大宣传力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表三“本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 “(四)无法提供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共4件,均以咨询告知;“(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1件,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3.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定期对未开展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开展公开属性认定,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依法规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疑难申请研判会,有效避免行政纠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完成招生考试专栏迁移,并重新上架随申办闵行旗舰店。

二是持续深化政策全流程公开。动态调整与优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公众关切和百姓民生的重要政策,如义务教育招生、幼儿园入园等,做好同步、多元化及跟踪解读。其中,学前教育招生政策解读获评上海市政策解读优秀案例。做好政策文件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阅办联动。建立政策留言板工作规范,提高政策回应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教育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和动态调整情况。做好行政执法普法、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重点抓好部门预决算、推进绩效等财政公开。主动公开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教育收费、建议提案、教育重点工作等其他法定公开内容。

四是优化提升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加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高质效办理政民互动留言,答复期限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组织开展教育博览会、校园开放日等活动,推进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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