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闵教字〔2017〕150号
各学校少年宫: 为切实加强我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大力推动落实中央“五个好”要求,全面推进学校少年宫内涵建设和规范化发展,以学校少年宫为重要阵地,突显学校少年宫的特殊育人功能,深入贯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未成年人课余文化生活,提升思想道德水平,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幸福地学习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区22家学校少年宫中推荐评选优秀学校少年宫、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志愿者。现将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2016—2017年闵行区优秀学校少年宫 2、2016—2017年闵行区学校少年宫优秀指导教师 3、2016—2017年闵行区学校少年宫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标准 (一)区优秀学校少年宫 评选对象:2016年以前(包括2016年)挂牌成立的中央公益彩票基金支持学校少年宫、市级学校少年宫、区级学校少年宫,共计22家。 评选依据:①以《上海市学校少年宫内涵建设评估指标(2016版)》为依据开展自查自评,在机制保障、场地设施保障、师资保障、常规活动等四个方面自评成绩达到90分以上。②坚持双休日、寒暑假对未成年人无偿开放,坚持优质资源在周边社区的辐射、共享,积极参与市、区各级学校少年宫展示活动,获得学生、家长、社区的广泛好评。 评选名额:闵行区优秀学校少年宫若干,排名前两位的学校少年宫推荐参与上海市示范性学校少年宫评选。 (二)区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校内教师或外聘的校外辅导员 评选依据:组织或参与学校少年宫日常开放,负责学校少年宫活动项目开发与实施,组织活动认真、细致、效果好,项目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带领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展示,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开展项目研究,创新项目形式,研究成果获得上级行政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 评选名额:每校限报2名。 (三)区优秀志愿者 评选对象:校内教师、校外辅导员、学生家长、高中生志愿者 评选依据:协助学校少年宫日常开放,参与各项活动的前期准备、活动指导、后期整理保洁等工作,帮助维持现场秩序,协调活动有序开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评选名额:每校限报3-5名。 三、评选过程 (一)初评申报 各校均需围绕《闵行区学校少年宫自查自评表》中的I-1、I-2、I-3、I-4部分进行自评并上交自评表(见附件1),自评满90分及以上的学校可申报闵行区优秀学校少年宫(见附件2)。9月7日前,将自评表、闵行区优秀学校少年宫申报表、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3)、优秀志愿者申报表(见附件4)文本材料交至区教育局2号楼204童巧平,电子文档通过OA发送至局普教一科童巧平邮箱。 (二)专家评审 由区文明办、区教育局指导,区学校少年宫指导中心组织成立评选工作小组,对各学校少年宫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9月15日前确定各奖项入围名单。 (三)现场评估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估指标”中的创新特色部分,对部分入围区优秀学校少年宫进行现场评估。 (四)网上公示 9月中旬在闵行教育信息网公示各奖项名单。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校少年宫要将本次评选工作作为推动内涵提升、创新发展模式、强化育人成果的重要抓手,坚持推精品、出成果、树典范,努力为闵行未成年人打造更加宽广和精彩的校外教育大舞台。 2、认真组织。各学校少年宫要深入做好工作总结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以评促建。做好宣传动员,积极申报各类评选项目,公开、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努力将工作在一线、受到学生、家长和社区认可的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志愿者推荐出来,形成一定的示范、引领效应。 3、加强宣传。各学校少年宫要以评选为契机,大力宣传建宫理念,通过评选,紧密学校与家庭、与社区之间的联系,吸引更多未成年人走进学校少年宫,使其成为整合优质资源、延伸学校教育、深化素质教育、提升文化素养的重要阵地。
联系人:区教育局 童巧平 联系电话:54941078
附件:1、《闵行区学校少年宫自查自评表》 2、《闵行区优秀学校少年宫申报表》 3、《闵行区学校少年宫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4、《闵行区学校少年宫优秀志愿者推荐表》
上 海 市 闵 行 区 教 育 局 上海市闵行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 14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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