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8〕68号
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7〕14号)和《2017年闵行区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评审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文明道德素养,经过学校自评、上级主管单位初审、市级评估、实地抽查等环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闵行区平南小学等37个单位新一轮“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称号,闵行区教育局授予闵行区虹桥小学等49个单位为新一轮“闵行区行为规范示范校”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市、区示范学校进一步发扬优秀传统,开拓进取,进一步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作出更大成绩。希望各单位向示范学校学习,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建设,不断提升本市中小学生文明道德水平。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名单(闵行区) 2、闵行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名单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8年4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 示范校名单(闵行区)
附件2:
闵行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行为规范示范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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