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SY180000073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1-14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19〕11号
- 发布日期: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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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闵教字〔2019〕11号
各中小学、中专、职(技)校: 为贯彻《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推进学校科学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青少年科技教育社会环境,促进品学兼优的青少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闵行区教育局将联合开展第十七届闵行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为做好活动的组织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闵行区教育局、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承办单位: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本次活动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区科委等组成区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具体开展区级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并负责推荐我区品学兼优的中小学生参加市级评选活动。 二、参评对象与原则 凡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小学生团队,由闵行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各校采用线上和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选拔和推荐,小学生团队的3名成员必须为同一学校的在校学生。 凡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中学生个人或团队,必须是经区级评选活动组委会评选后推荐的区级“明日科技之星”,并为2019年7月前本区在读中学生。申报参加本届评选活动的中学生团队成员不能超过3人,且必须为同一学校。 本届评选工作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注重对学生研究与创新过程的评价。评选过程将严格执行科学的测评标准,并对学生的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等素质进行考核和评定。 三、评选活动要求 各校要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要结合校实际情况,制定评选活动的方案和计划;要按新时代下新理念、新举措和新要求开展工作,在“评选活动”中要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围绕科技创新、公共安全、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等社会热点,组织有新意、有特色、有影响的校级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按照各年龄段制定了不同要求的实施方案,望各校认真做好组织准备及推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 小学生“明日科技之星”、“明日科技之星提名奖”等奖项将通过“奇思妙想”活动环节,由专家按评审要求进行评选。 中学生“明日科技之星”等奖项将通过论文评审选拔、专家现场答辩互动环节,综合评价产生。 五、表彰和奖励 本届评选活动设立“明日科技之星”、 “明日科技之星提名奖”(限小学组)、优秀辅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等奖项。其中,优秀辅导教师奖用以表彰优秀作品的辅导老师;优秀组织奖用以表彰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校。 特此通知。
附件:1.第十七届闵行区青少年“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小学组)实施方案 2.第十七届闵行区青少年 “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中学组)实施方案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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