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3]55号 各中小学、中专、职校: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实施上海市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为学生搭建艺术实践舞台,提高学生的艺术表现力、创造力、鉴赏力和审美能力,我局决定举办闵行区第三届学生合唱节活动。 一、活动宗旨 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和艺术教育氛围;展示学生艺术才华,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倡导艺术团队合作精神,增强学生集体主义思想;通过音乐活动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推动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音乐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闵行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闵行区教育学院、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活动主题 飞扬的歌声,美好的生活 四、活动对象 面向全区中小学师生,开展全员参与的合唱活动。 五、活动时间 2013年3月——2013年11月 六、活动内容 本届合唱节围绕主题,集中展现青少年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强化艺术教育的育人过程,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一)合唱节学生专场比赛(细则另发) 1、比赛种类与组别: (1)比赛为校级合唱必赛项目,要求所有学校都报名参加; (2)比赛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三个组别。各组别分初赛和决赛。 2、比赛时间: 初赛: 3、比赛地点: 初赛:莘城学校 决赛:莘城学校 4、节目要求 (1)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本校音乐教师),初赛一首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决赛两首曲目,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小学组和高中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合唱队男生比例不少于四分之一,初中组男生比例不做规定。 5、活动要求: (1)各校组织开展人人参与的合唱活动,有条件的学校组织以班级为单位的多种形式的校级合唱比赛,在此基础上选拔优秀节目,组织校级合唱队进行排练并以良好的状态参加区级合唱比赛; (2)合唱节参赛作品自选,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二)合唱指挥大师培训班 1、时间: 2、地点:闵行区群众艺术馆、上海城市剧院。 3、形式与内容 举办中小学合唱教师培训班,邀请上海市兄弟区县优秀合唱教师参加,聘请国外和国内顶级合唱指挥与教育大师执教培训,以教学展示与观摩、大师现场指导与点评的形式进行,使培训活动更加直观、高效且富有现场感。 3、教学展示团队选拔 由组委会根据学校合唱教育整体水平和合唱节比赛成绩,选定6—7支校级合唱团参与展示。 4、相关要求 (1)组委会将提前下发排练曲目给参与教学展示的合唱团队和参与培训的全体教师。(5—6月) (2)参与展示的合唱团队熟悉并排练曲目;参与培训的教师根据曲目进行个人自学与实践,以期在培训观摩时有更多的体验与收获。(5—10月) (三)学生合唱展演音乐会(具体方案另发) 时间: 七、奖项设置 1、对合唱节活动期间,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具有特色,信息报送及时,在全区活动中有一定影响,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学校授予“闵行区学生合唱节优秀组织奖”。 2、对合唱节参赛队伍和大师培训班设立一、二、三等到奖及特殊贡献奖,并颁发证书。 八、组织工作 各校成立学生合唱节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闵行区第三届学生合唱节由区学生活动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办公室设在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珠城路168号)。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合唱专场比赛;区教育学院具体落实合唱指挥大师班培训相关工作;大师班展演音乐会由教育局统筹,青少年活动中心和教育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人:普教一科:嵇彩虹 电话:54941078 教育学院:刘庆江 电话:15900628118 施红莲 电话:15921378618 活动中心:肖忠平 电话:64605603 13817098297 附件:闵行区第三届学生合唱节活动一览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二○ 主 题 词:第三届 学生 合唱节 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8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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