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7〕4号 为了迎接将于2017年3月18日在复旦大学举行的第三十二届上海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2017年8月举行的第三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闵行区教育局和闵行区科协决定联合举办第三十二届闵行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此次活动将承传往届创新大赛传统,由我区部分单位冠名设立区级专项奖,奖励在创新大赛活动中涌现的优秀项目和个人。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与主题 宗旨:培养我区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动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主题:创新·体验·成长。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闵行区教育局、闵行区科协联合主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项目设置: (一)青少年板块: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 2、青少年科技创意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 4、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 (二)科技辅导员板块: 1、科技辅导员科教制作 2、科技辅导员科教方案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各项目设立大赛一、二、三等奖,区内部分单位设置专项奖若干。 本次大赛颁奖活动将于2017年5月闵行区青少年科技节期间举行,获奖的优秀项目将在2017年闵行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峰会期间进行展示与交流。 五、申报要求 (一)青少年板块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限定2017年7月以前在校的我区中小学、中专、职技校学生参加(含港澳台及外籍学生)。 2、科技创意:作品应是青少年围绕年度活动主题,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提交的形式为1000字以内的文字叙述,可以配以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作为辅助说明。 3、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要求参赛者围绕大赛主题进行创作。作品要求: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其他材料上作画,绘画技法与体裁不限。2017年4月1日以前年龄在5—14岁少年儿童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4、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参与科技实践活动的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学生小组或社团的名义,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或指导机构不得以申报者的身份出现。参与过“全国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上海地区)”、“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上海地区)”、“全国青少年载人航天科普系列活动(上海地区)”三类专项活动,可申报这三类体验活动优秀奖。没有参加以上三项内容的学校,可以申报其他实践活动奖。 (二)科技辅导员板块 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申报对象为我区中小学、教科研所(室)、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其创新成果以三种形式申报:科教制作类、科技发明类、科教方案类。 六、有关事项 1、本次大赛希望全区各级学校,尤其是市科技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区科技特色学校能够踊跃参加;各校须安排1名教师专门负责大赛的申报及联络事宜,以求规范;同时安排1-3名科技教师负责大赛的辅导工作,培植重点项目,提高参赛质量。 2、各校应抓好1项科技实践活动,选择至少1个单项、3幅以上科幻画参加比赛。 3、申报材料提交日期为2017年2月16日(周四)8:30—16:30,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大赛规则。 4、闵行区评审时间:2017年2月18日。 本次大赛日程安排、竞赛规则与实施办法、材料要求以及所有申报表格及其他文件在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hdzx.mhedu.sh.cn/web/HDZX/104001.htm 5、联系方式: 闵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闵行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珠城路168号4509室 联系人:金钊54604660-425113817079855 李全忠54604660-423813003175596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协会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1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