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文 件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闵教字〔2014〕51号 闵行区各学校,各社会文化管理所,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文体中心流动放映队,各经营性影(剧)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上海市中小学“‘百年树人’电影阳光行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40号)要求,不断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影视作品感染人、激励人、鼓舞人的重要作用,现将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成立“‘百年树人’电影阳光行”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次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其成员如下: 1、组 长:闵行区教育局副局长 何美龙 闵行区文广局副局长 姜忠民 2、副组长: 闵行区教育局普教一科科长 俞伟珏 闵行区社会文化管理所常务副所长 沈 崎 闵行区社会文化管理所副所长 丁 平 3、成 员:闵行区教育局普教一科人员 闵行区社会文化管理所人员 二、活动要求 (一)职责分工 1、区教育局做好学期推荐影片发布、学校观影计划汇总等工作,主动联系并配合闵行区社会文化管理所做好学校观影前的指导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策划区层面影视主题活动,做好年度总结和表彰。 2、各学校要将“‘百年树人’电影阳光行活动”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其列入学校学年工作计划,按照国家版权法规定的规则开展观影活动。确保每学年观摩推荐影片不少于四部,充分发挥优秀影片的育人功能。注重影视教育与德育、语文、科学、历史、地理、艺术等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有效运用影视教育手段,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依据学校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影评、辩论、书信、演讲、绘画、演唱、配音等丰富多彩的延伸活动,引导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感悟影视作品教育内涵,培养学生思辨、审美、鉴赏等能力。 3、闵行区社会文化管理所将结合学校区域分布、放映场所规模和场次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有序组织具备放映资质、硬件设施、服务意识强的放映队伍进行放映。 4、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文体中心流动放映队要高度重视“‘百年树人’电影阳光行”观影工作,放映成绩将按各放映单位隶属镇、街道进行统计,并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原则上,各流动放映队负责为本地区需进校园放映的中小学校上门放映服务,规范学生票价(流动放映队上门放映的,票价应控制在5元/人次),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管理流程,保证放映质量,做好优质服务。同时由区社会文化管理所统筹安排,兼顾全区的电影活动,确保活动有序规范开展。 5、各经营性影(剧)院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实施“‘百年树人’电影阳光行”任务,尽量满足学校要求和学生观摩需求,规范学生票价(经营性影院的学生票价不得高于15元/人次,不可提高票价),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管理流程,保证放映质量,做好优质服务。 6、积极开展公益放送。教育、文化部门每年要联合开展面向经济困难、务工随迁、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以及内地少数民族班学生的公益观影活动,丰富他们的文化活动资源和课余生活。 (二)措施保障 1、闵行区“‘百年树人’电影阳光行”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整合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优质资源,形成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协调作用,规范管理制度与服务流程,确保学生安全、有序观看优秀影片。 2、闵行区教育局要结合区域、学校特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组织开展各类观影延伸活动,逐步形成区域影视教育品牌项目。加强影视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影视教育教师的培训、教研活动,切实提高影视教育活动质量。 3、各学校要确保活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观影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安排,高中学生观影经费在课外活动经费中列支。为规范电影放映市场,保障学校权益,请学校务必与闵行区社会文化管理所和所属区域文体中心联系沟通,做好观影前的联络工作。 4、区教育局、区文广局每学年对学校、定点影院和专业流动放映队开展“电影阳光行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交流相关单位影视教育经验做法,不断提高活动实效。 联系人:闵行区教育局普教一科 陈 岑,联系电话:54941078 闵行区社会文化管理所 曹颖怡,联系电话:64922825 附件:1、闵行区“‘百年树人’电影阳光行”活动推荐影片片目 2、2014百年树人阳光行电影放映综合情况反馈统计表及核准表 3、2014年百年树人阳光行活动观影服务联络名单 4、关于组织闵行区中小学师生开展电影《心曲》观摩及相关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上海市闵行区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主 题 词:百年树人 电影阳光行活动 通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