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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闵行区中学生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戏曲鉴赏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年2月28日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文件

闵教字〔2017〕40号


各中学: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结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教育各环节,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经研究决定,闵行区教育局与上海越剧院、上海城市剧院将联合举办“粉墨千秋·越韵魅力”—— 2017年闵行区中学生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戏曲鉴赏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27日——31日(周一~周五)

上午场:上 午9:30——11:00(9:00入场)

下午场:下 午1:00——2:30 (1:00入场)

下 午3:00——4:30 (2:45入场)

二、参与对象

全区所有中学六年级和部分七年级学生

三、活动地点

上海城市剧院(都市路4889号)

四、活动形式

选取中学生耳熟能详的经典乐曲,如:《梁祝》、《追鱼》、《红楼梦》等,通过主持人现场讲解、演员示范、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融趣味性、知识性、参与性于一体。让学生们在活泼轻松的氛围中,了解中国戏曲的特点,寓教于乐,提高他们对民族器乐的认知能力,提升艺术修养和对民族音乐的认同感。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是由教育局和专业演出单位联合举办的高雅艺术普及欣赏活动系列之一,是学校课堂教学活动向课外素质教育活动的有效延伸。结合传统文化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后续将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活动之戏曲展演。

2.各校需将此次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有效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堂。做好观摩前后的宣传动员、观摩礼仪及安全教育等工作,特别是往返路途、上下车、进出场等环节,以确保观摩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3. 教育局将根据各校组织落实情况、师生文明礼仪规范、后续体验征文参与等进行优秀组织奖的评比活动。

六、付款方式

1.观摩票价(25元/人)及车费全部由学校从学生公用经费中列支。

2.以学校上报的学生观摩数为准,由上海城市剧院、上海越剧院分别为各校开具发票,学校在收到发票后请财务人员及时完成划帐支付。

联系人:普教一科黄祎电话:54941078

附件:“粉墨千秋·越韵魅力”—— 2017年闵行区中学生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戏曲鉴赏活动日程安排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17年2月2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2017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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