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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7日
  • 索引号:SY180000503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1-03-15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1〕27号
  • 发布日期:2021-03-17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中小学、中职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市教委意见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

加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是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促进中小学生成长成才的底线要求,是加强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落实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职责

在落实好教育部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要加强协作,统筹推进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要重点发挥兼职法治副校长、校外治安辅导员和学校法律顾问的作用,开展以案释法、个案处置等工作。要切实用好《中小学生欺凌防控指导手册》、《预防中小学生网络欺凌指导30条》等指导性文件,强化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举措。

三、建立督导检查机制

教育局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对各学校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督导。

四、公布学校欺凌求助电话

针对校园欺凌问题,要求各中小学校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尽早发现、及时干预、有效制止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请各学校于2021521日(星期五)前,将中小学生欺凌与防控工作自查整改表OA报送至区教育局法制科秦雯老师(联系电话:64880352)。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闵行区中小学生欺凌与防控工作自查整改表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131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督导室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13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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