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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年5月22日
  • 索引号:SY180001665
  •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25-05-21
  • 发文字号:闵教字〔2025〕54号
  • 发布日期:2025-05-2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学校

2025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根据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本市“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上海市教育系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决定在我区教育系统举办“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5月至6月。同时,市教委将配套开展“移动的法治思政课”——送法进校园活动,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二、活动主题

护航青春,民法典相伴

三、具体安排

(一)各学校要努力争取区域内公检法司及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积极组织开展民法典相关的主题征文、专题演讲或法律知识竞赛等参与度高、贴近青少年生活实际的民法典宣传活动。

(二)各学校要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制度。在活动期间,积极邀请本校校外兼职法治副校长来校开设民法典专题讲座,并通过本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报道讲座信息。

(三)各学校可在活动期间,积极开设民法典专题讲座,同时发挥本校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在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屏、官方网站、公众号等张挂、投放“护航青春,民法典相伴”的宣传月主题标语。

(四)市教委将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的支持和指导下,会同上海教育报刊总社等媒体单位,组织我市教育系统普法志愿者队伍,持续开展“移动的法治思政课”活动,向相关特需学校定向投送民法典等法治公益讲座。学校如有讲座需求,请于62日(星期一)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教育局根据学校申请情况,向市教委申请2场民法典等法治公益讲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也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要求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民法典进校园”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注重案例宣讲。各学校要结合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制度,针对各年龄段青少年人群的特点,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广泛开展典型案例宣讲,使民法典学习宣传更贴近青少年,增强互动性和参与度。

(三)落实普法责任。民法典宣传是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和各类普法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确保“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有效开展。

(四)注重总结宣传。各学校可通过本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总结报道。

 

联系人:钱素娟,联系电话:189****103(兼微信号)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5521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552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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