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闵行区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市政府《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和市、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闵行教育实际,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版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中涉及区教育局的“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一个事项,在实际操作中这一审批事项涵盖了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民办中专和校外培训机构(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四个事项,区教育局针对涉及面较广、量较大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按照教育部“优化审批服务”的要求,多措并举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是采取“不见面审批”。对许可证延期、变更等相对简便的审批事项通过“不见面”方式受理和审批,充分利用电子证照、EMS快递等工具,推行“全程网办”,实行群众办事“零跑动”。目前,通过“不见面审批”方式完成了210家民办学校许可证的延期换发和55个民办学校的变更审批。教育局审批网办率达95%以上,全程网办率达40%以上。二是对许可事项中某些要素推行告知承诺。按照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中对于培训场所消防资质的要求,实行告知承诺制。 2.完善政务服务建设。一是紧密结合群众需求,积极拓展公共服务事项。全年新增公共服务事项17条,调整公共服务事项9条。目前教育局公共服务事项共53条,已全部接入“一网通办”。二是深入推进“一件事”改革。“教师招聘一件事”聚焦教师服务群体的服务需求,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教师政务服务场景应用体系,服务涉及招聘岗位查询、教师招聘、电子签约和入职服务四个板块共10个公共服务事项。通过电子证照引用,缩短人工筛选鉴别信息时间,应聘人员实时获取招聘考核通知和结果,增强流程透明度和体验;在入职服务环节,除了电子签约还提供闵行教育人才认定、教师人才公寓申请入职服务事项。“教师招聘一件事”于10月25日正式上线启用,目前已有6000人通过该平台向区教育局递交了教师招考的申请。因成效好,“教师招聘一件事”被选定为今年代表我区“一件事”向市级部门展示的项目。 3.提升和优化监管水平。一是按照“双减”要求落实监管。按照国家“双减”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综合监管,包括采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分级分类、智慧监管多种方式。对选择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在审批登记后利用区街镇两级监管机制和力量,对机构保持高压的“双减”监管态势,一旦发现“违规”“回潮”的情况,及时利用许可证换发、年检、“白名单”移除、联合执法等手段,把违规者淘汰出局,取消资质。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区教育局严格按照市区两级设定的监管清单和计划,开展了2次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和1次“双随机”检查。其中规范教育收费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围绕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保育教育费)、代办服务性收入等涉及收费的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民办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主要围绕“五项管理”“双减”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共抽查单位67家,发现问题33条,均已责令整改。执法工作方案、抽查结果均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实现“阳光下监管”。三是推行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白名单制度,将信用较好教育机构通过市区两级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实施年度检查制度,对办学条件、办学情况较差,年检给予基本合格、不合格处理,并限期整改;加强许可证管理,对办学信誉不良机构许可暂缓发放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对261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评级优秀企业数25家、良好226家、一般10家。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利益方列席决策会议等工作。扩大重要决策意见征集的覆盖度,需公开征求意见的,除网站公示外,通过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及意不予采纳原因。截至11月底,局法制科对2021年我局颁布的、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闵行“十四五”教育专项规划》和《上海闵行职业技术学院申办报告》等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查结果为:制定主体符合法定职责权限;决策实体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决策形式要求;决策按要求,履行了可行性分析、征询意见、专家论证等相应程序。 5.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制定《闵行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局编制并公开《2021年教育局重大行政目录清单》,公开《闵行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闵行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主动展示。 6.做好“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工作。根据《关于各党(工)委(党组)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若干指导意见》《关于各党(工)委(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办法(试行)》,区教育党工委修订了《中共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区教育党工委关于“三重一大”制度和中小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办法》,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基层决策行为。截止2021年12月20日,共召开党工委会25次,决策“三重一大144项,其中重大决策34项,重要干部奖惩和任免21项,重大项目安排18项,大额度资金使用71项。并做好一年两次执行情况汇总和通报工作。 7.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制度,如合法性审查,班子集体审议等,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坚持动态管理,通过立项审查、年度公示、定期和专项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经清理审查,区教育局现行有效的2份规范性文件,均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8.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局机关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本局法治工作情况主体体现在:一是参与教育局合同、合作协议的协商;二是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审查;三是参与教育局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审查;四是参与涉教群访及其他重大信访矛盾化解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五是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案件论证指导或者办理;六是为教育局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各学校施行法律顾问制度。 (三)提升教育行政执法水平 9.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按照《闵行区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规范有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按照“全程留痕”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申请、受理、告知、送达等环节的文书制作,完善执法程序,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10.加强执法人员培训。2021年7月,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教委组织的“2021年上海市教育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教育行政执法专题学习培训”,参训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培训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法治思想、执法理论与操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1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区教育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起,在2起行政诉讼案的审查过程中,我局通过调解方式,积极与当事人进行对接协商,达成共识,化解争议,最后2件行政诉讼案件原告均提出撤诉申请。二审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1起,诉讼结果为维持一审判决。今年收到检察建议1件(已及时回复),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12.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教育微信平台等向学校、教师、社会公众公布政务信息。认真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回复申请人。全年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400多条,及时、完整公开2021年度重要政策解读、财政资金、招生考试、教育收费、重大行政决策、学籍管理、教育督导、教育人事等信息。二是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在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栏及时公示教育局年度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等事项信息。截至11月底,共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66条。 13.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多元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通过畅通举报电话、12345政务热线,依法做好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等工作。全区中小学校通过依法治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等,着力防范化解风险。二是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做到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当的教育疏导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2021年接待市民咨询和来访反映1900余批次3500余人次,处理国家信访网平台信件856件、“12345”市民热线6634件,各类案件按时受理、转送、答复率均为100%,平均办理周期12天。三是积极调处学生伤害事故。严格实施“两法一条例”,在协调指导校园伤害事故处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保障学生生命健康权利根本原则。全年经局法制科调解处理的校园伤害事故(纠纷)25起,处置其他如校园欺凌等涉未成年权益保护类多起。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4.做好制度顶层设计。一是将“深化‘四责协同’、抓实压力传导”纳入2021年党工委工作要点。制定《2021年闵行区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召开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大会,部署党风廉政重点工作。通过细化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片区、开展基层学校廉政风险专题分析会、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全覆盖自查自纠等方式,突出基层学校关键人员、岗位和事项的监督重点,全方位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网络。二是抓实领导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全年6次组织班子成员围绕“党风廉政”主题开展中心组学习。同时,组织处级干部和校园长书记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做实“四责协同”向基层延伸工作。针对派驻组对基层调研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决策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制定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意见》,规范基层学校决策行为;向莘松中学等5所学校发放“廉情整改单”,督促纪律教育,问题整改和书面回告;召开区教育系统纪律教育大会,做好全区校园长书记警示教育;制定工作责任片区,将246个党组织按照区域分成8个片区,明确片区分管领导,区教育领导班子成员通过集体廉政谈话、实地走访等形式,落实责任片区,加强“一把手”日常监管。 15.开展廉政风险排摸整改工作。一是做好分析排摸。区教育局针对各局行反馈的问题线索,及对机关科室及全体基层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风险排摸问题汇总,形成《2021年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期分析报告》,召开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中期分析会,局党政班子成员认领问题进行对照整改,切实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落实整改要求。根据区纪委纪律检查建议中指出区教育局存在的问题,区教育局通过检视反思、逐项研究,专项整治,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深纠问题根源”等四大类措施24条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到位。 16.配合支持派驻组工作开展。一是配合各类检查工作。每月定期向派驻组报送“六保六稳”和“一南一北”推进工作情况;组织撰写《区教育党工委关于2020年“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情况专题评估检查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报告》、《2021闵行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自查报告》、《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区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和《区教育局关于“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上报派驻组等。二是根据区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检查组《关于完善和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公民办442所学校监察对象的上报和汇总工作等。三是协助做好违纪案件办理。按照《派驻组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流程》的要求,协助派驻组做好案件办理工作。教育党工委加强对违纪案件的问责,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和警示作用。 (六)提高教育依法行政能力 17.促进依法治校创建成果转化。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治校实施纲要(2016-2020年)》精神,市教委于2017年启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经过三年创建评审,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已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总结、提炼和宣传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先进工作经验,区教育局印发了《闵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共收到学校(幼儿园)案例、故事、视频3个组别95篇作品。专家组对学校申报成果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出19篇作品参与市级评选,最终荣获市级一等奖1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9个。同时,局法制科撰写的《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学校治理能力》荣获市级二等奖,闵行区教育局荣获优秀组织奖。 18.深入开展学法普法教育。我局以《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为核心,通过法治宣传栏、板报、特色走廊、微信等载体,开展多样化、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分层培训,开展教职员工法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学习用法、依法行政的相关规定,采取请进来、派出去方式,抓好局机关人员学习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党校和市教委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组织职能科室干部参加相关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二是创新载体,促进学生普法宣传。开展模拟法庭展示,让师生共同参与,在活动中学习法律知识;组织学生观看法制宣传影视节目,组织专题讨论,寓教于乐;组织师生社区宣传宣讲;组织法制辩论、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与思辨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防范能力。三是加强协作,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近年来,共有167名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干警兼职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闵行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履盖。今年5月,法院深入上宝中学、北桥中学等学校开展“百校百讲进校园”巡讲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虽然我区教育系统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教育行政执法队伍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闵行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编制多元、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行政执法岗位上多数为事业编制人员,行政执法证件无法办理。二是教育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教育行政无执法队,执法岗位为非专门人员,需加强对执法人员理论、操作、案例实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三是部分教育行政机关人员与学校管理者法治思维不强、治理能力不足。这与系统法治学习培训力度尚弱有关。法治观念的习得和养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加强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学校负责人、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培训,促进对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把握,培养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和习惯以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既合情合理又合法合规。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教育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建设相关职责,建立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重点任务纳入教育局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范畴,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 四、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结合闵行区教育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入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一是继续拓展公共服务事项。利用“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的契机,继续挖掘公共服务事项中受众面广,群众需求大的服务项目,上架“一网通办”和“随申办”进一步提升我局全程网办率和办件量。二是深化优化“一件事”改革。在2021年工作的基础上对“教师招聘一件事”流程进一步优化。增加入职服务项目(目前拟增加提供教师培训进修编号免申即办、教师工会服务福利申领等入职服务事项);探索与市级“毕业生就业”一件事进行联办,为教育人才引进和落户提供更多便利服务。三是继续拓展场景应用。在2021年已经推出的两个场馆的基础上、持续深化“随申码”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发挥“随申码”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推动学生校外“五育融合”教育场景下“随申码·学生”创新应用。 2.继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做好市、区两级执法数据的半年度填报工作,动态更新执法依据,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完善区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要求,制定完善《闵行区教育局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规范教育类行政执法用语,统一文书格式,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立卷和归档工作。 3.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水平。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能力。根据“五项管理”“双减”“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等新的形势任务,组织实施章程修订,指导学校务实、科学、规范开展章程修订工作,引导学校依章程及其管理制度管理学校事务;健全校内重要文件制定发布机制,明确审查、决定、公布程序;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惩戒规则、安全管理、学校保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学习培训,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4.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5.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依托基地建设,促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与环境。探索法治教育与思政一体、热点关注的多元空间,积极为学生创建法治文化阵地的实践教育体验中心,提升常态化的法治教育宣传、学习和实践效果。2022年启动闵行区中心小学法宣教育场馆建设,建立区域性综合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 6.深入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教育部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为抓手,以《民法典》知识宣讲普及为重点,以“上海市宪法教育馆”为平台,系统开展各项宪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系统开展“新沪杯”中学生宪法法律知识竞赛、“尚法杯”优秀法治书画作品征集、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教案征集等活动。二是做好“12.4晨读宪法”专题活动、全市中小学生“宪法宣传周”法宣志愿服务等国家宪法日专题活动;三是组织参加各类年度培训,包括:教育部全国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市中小学法治校长和骨干教师专题轮训、市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等法治专题讲座。四是落实好上海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相关工作。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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